liweixun 发表于 2012-9-21 08:09:02

2015年医保补助提至每人360元/年

2015年医保补助提至每人360元/年


到2015年,沈阳市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60元以上,比2011年的标准200元,提高了160元。昨日,沈阳市政府印发《沈阳市“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规划》)。
    医保住院支付比例要达75%
    《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沈阳市的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均达到75%左右。
    根据规划,到2015年,沈阳市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60元以上,个人缴费水平相应提高。
    截至2011年底,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简称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简称新农合)参保率分别达到96.5%、93%、99%,各级财政对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补助标准达到人均200元。到2015年时,将提高160元。
    另外,到2015年,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均达到75%左右,而到2011年底,上述三种保险分别为75%、70%、70%。
    从今年开始,沈阳市将在现有扩面基础上,进一步做好农民工、非公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工作,进一步做好城镇低保等各类困难群体参加医保工作。到2015年,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保覆盖率保持在95%以上,新农合农村常住人口参合率保持在99%以上。
95%以上社区卫生中心可看中医
    在提高医保补助和医保住院支付比例的同时,在“十二五”期间,沈阳还将在重大疾病保障机制、县域医院就诊率、社区卫生中心中医药服务等方面进行提高。
    《规划》要求,在新一轮医改的过程中,沈阳市将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主要包括:资助低保家庭成员、五保户、重度残疾人以及城乡低收入家庭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取消救助起付线,提高救助封顶线,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医疗费用救助比例提高到70%以上等。
    同时,沈阳还将探索建立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充分发挥基本医保、医疗救助、商业健康保险、多种形式补充医疗保险和公益慈善的协同互补作用,切实解决重特大疾病患者的因病致贫问题。
    为解决县域医院就诊率不高的问题,沈阳市将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2012年,在新民市试点并总结经验逐步推广,2014年完成市属县级公立医院阶段性改革目标,力争使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
    在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服务中的作用方面,《规划》要求到2015年,力争9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90%的乡镇卫生院、7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65%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并鼓励零售药店提供中医坐堂诊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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