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king 发表于 2013-2-5 09:30:16

新三板股票转让用做市协议竞价等方式

中国证监会日前公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暂行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暂行办法》规定,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股票转让可采取做市方式、协议方式、竞价方式或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转让方式。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公司为非上市公众公司,股东人数可以超过200人,接受证监会的统一监督管理。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暂行办法》主要解决三方面问题:一是确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及挂牌公司的法律地位;二是明确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职能,对其组织结构提出特殊要求,对其履行自律监管职责提出明确要求;三是建立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基本监管框架,在明确和突出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自律监管职责的同时,规定中国证监会依法实行统一监管。
  该负责人表示,《暂行办法》公布实施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还将发布实施相关业务规则,全国场外市场的业务规则体系将逐步建立。
  据《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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