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刘一锅锅底被捞出烟头 食客索赔遭拒
昨日下午,王先生给本报打来电话称,他中午在百联商场的“刘一锅”吃饭时,从锅底里捞出一只烟头,他提出1000元赔偿的要求,但双方没有达成协议。饭吃到最后,汤底捞出烟头
昨日11时左右,王先生带着两个弟弟,来到青年大街百联商场三楼的“刘一锅”吃饭。三人从11时多吃到14时多,当所有菜都要涮完的时候,他发现了异常。
“我拿漏勺想捞捞锅底的东西,发现有个圆柱形的东西一闪而过,当时不能确定是什么东西,但我感觉肯定不是菜或肉。”王先生说,他马上告诉身边的服务员,“服务员又拿来一个漏勺帮我们捞”,最后,王先生捞出了这个圆柱形的东西,竟然是烟头。
“火锅汤是深黄色的,跟烟头颜色差不多。当时真是感觉挺恶心的。这要是请客户吃饭,我得多不好意思啊!”
消费百余元,想按10倍索赔
服务员随后叫来了店长和经理,他们问王先生想怎么解决。王先生称,他刚刚在网上查询了解到,《食品安全法》规定,在食品中吃出异物,可以获得10倍赔偿。当时由于没结账,王先生不知道到底吃了多少钱,感觉应该有100多元,于是提出1000元的赔偿要求。
“刚开始他们态度挺好的,那个经理跟我说,这个店刚开业,要不这回的饭钱免单,下回你们再来我请你。店长也说,要不然送给你们一些优惠券。可是我不可能再来吃饭了,所以也不想要优惠券。”
双方僵持了好长时间,最后店长说:“其实我现在还不能确定这个烟头是从哪来的。”然后便离开了。
王先生只好先将证物“烟头”带走,临走前,他结了账,共171元。
监控有死角,仅看到顾客背影
昨日下午,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联系到百联商场“刘一锅”。
自称姓徐的女经理称:“我们目前还没有确定烟头是从哪里来的,跟他们协商也没达成一致,他们从5000元降到1000元。”店长说,店里有监控录像,但只能照到客人的背影,所以不能确定烟头是不是火锅里的。
对此,王先生称,他从来没提出过5000元赔偿的要求。“他们给我免单、送优惠券我都没同意,最后我结账走的,我不差那100多元。我之所以提出十倍赔偿,是觉得应该给他们一点警醒,并且对顾客负责任。”目前,王先生已经给工商、卫生监督等部门打了投诉电话,并被受理,正等待相关部门解决。
烟头到底从何而来?此事最终如何解决,本报将继续关注。
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 张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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