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nt 发表于 2014-12-22 11:05:35

按规定中泽三年内不得转让

辽宁足球网/讯 21日,沈阳中泽俱乐部官方宣布,因资金链断裂,中泽集团将退出中国足坛,并将球队进行转让。但按照规定,新收购的中超或中甲俱乐部,投资方必须保证三年内不得转让。沈阳中泽在2013年底收购了俱乐部,目前无法对俱乐部进行产权转让。

    2004年中超联赛诞生之前,以郎效农为首的中超工作组完成了大量的工作,除了那份广为传播的中超准入18条之外,还有《中超俱乐部关于产权转让的规定》。在这份规定中,明确了“受让方”(就是买方)必须保证自己三年内不能转让。后来,中甲俱乐部的产权转让参照中超俱乐部的规定执行。迄今为止,转让规定并没有太大的变更。因此,沈阳中泽不能进行产权转让。

    此前,中国足协在很多时候没有严格执行相关的规定。涉及到俱乐部存亡问题的时候,在准入、转让等方面都有一定的放松。也正是因为如此,才出现了很多俱乐部严重拖欠球员的工资和奖金,没有自己的训练基地,各级梯队不够健全,影响了整个职业联赛的秩序。沈阳中泽如果是因为资金链出现了问题,说明他们已经难以为继。但是,中国足协常务副主席张剑刚刚在香河基地强调了准入问题,在这样的背景下,只要转让规定的制度不改,沈阳中泽就不能转让。

    如果受阻于转让规定,沈阳中泽不解散,就可能硬撑下去。问题是,张剑在香河基地强调准入和拖欠薪资捆绑,如果在2015赛季注册时还有拖欠工资和奖金的情况,一律不予注册。除非沈阳中泽不拖欠工资和奖金,否则,难以参加2015年的中甲联赛。当然,沈阳市足协可以托管而进行注册,但是,沈阳市足协托管,也要在注册之前不能拖欠工资和奖金。

    2015赛季的俱乐部注册,可能会成为中国职业联赛历史上标志性的事件,因为中国足协要下狠心出重拳解决拖欠工资和奖金的问题,将严格准入条件,这时候有的俱乐部就可能撞到枪口上,而成为新规的“刀下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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