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stlike 发表于 2015-1-22 02:10:14

沈阳有楼盘现客户弃房

2015年楼市刚刚开场,一些让人不淡定的现象闪现:部分客户自损定金,拒绝办理购房手续而面临毁约弃楼。

  昨日,本报记者获得的一份某开发公司“挞定客户声明”显示,其楼盘有13位客户未按合同约定期限补齐**相关手续,开发公司按程序予以公告,被公告方仍无回应履约则承担定金损失。

  弃楼者最小仅21岁

  挞定说法,多用于房地产和酒店行业,一般是指已付了定金而毁约的行为,意味着要损失定金。对买方来说,挞定则代表付出的定金收不回来,而如卖方挞定则要双倍返还定金。

  在这份“声明”中,13位购房人其中11人认购行为发生在去年12月,另外两人认购行为发生在之前更早时候,从身份证信息可以看出,这批客户多为80后,而有两位90后,最小的一位生于1994年,相当于现在只有21岁。

  熟悉房产销售的刘菲说,目前沈城多数楼盘认购住宅的定金为1至2万元,有的楼盘往往采用认定1万顶2万、3万不等优惠,如果认购方未按合同在约定期内签订正式合同,并付清预付款,意味着买方要承担1至2万元定金损失。

  由于楼盘婉拒提供购房人联系方式,记者试图了解其弃楼意图未果。不过,有知情人表示,这些认购者中有部分属于冲动消费,而后后悔无法继续履约。

  弃楼或非市场原因

  上述知情人士称,这个楼盘的部分客户放弃认购并非个案,他所了解的情况是浑南一楼盘也出现部分业主退房现象。沈阳市的上一次退房潮可追溯至2010年10月,当时沈阳地产界活跃人士某地产公司副总裁在自己微博中透露,两个新开楼盘出现集中退房现象,退房比例达10%至15%,此信经本报记者证实。

  但当时的现实背景是,因楼市加码调控,先后出台“限购”、“契税调整”、“加息”系列调控政策,不少退房者因外地户口无法提供一年社保证明而贷款受限,以及首付比例提高等因素,尤其是一些已付定金及预付款的外地户籍居民,面临全款才能购房的尴尬境地,被动退房。

  沈阳地产营销界资深人士何祥俊认为,目前购房的限制

  性政策条件已经解除,这个项目发生退购现象,主要因素来自营销的强势,而非市场自身因素。

  买房要防“托”和“逼”

  一位不愿公开身份的地产人士告诉记者,由于市场整体趋冷,一些新开楼盘由于前期蓄客不足,雇房托现场捧场的现象较为普遍,这些房托在现场

  与营销顾问现场“逼定”遥相呼应,间接给意向购房者仓促下决定起到助推作用。

  这位人士说,为了推动销售,一些开发商加大了给代理机构或渠道商的销售返点,由过去市场正常的1.5%至2%,提高到5%甚至更高,代理机构或渠道商则为完成销售业绩,雇托现象则现抬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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