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创业孵化基地需申请、审核、认定三程序
6月30日,本报与沈阳市政务公开办联办的民生连线栏目,邀请沈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创业指导处、就业培训处专家做客沈阳日报,围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这一主题,详细解答了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的一系列扶持鼓励新措施。本组稿件于7月1日见报当天,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许多拥有闲置办公资源的个人、企业、单位纷纷给本报打来电话,询问相关政策及具体申报的流程,其中当天就有姜女士、杨先生、海先生打来电话表示,希望能积极参与到沈阳市创业孵化基地的建设工作中来。
为此,本报邀请沈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创业处处级调研员刘伟岩为广大读者详解创业孵化基地的申报流程及相关问题。
申报创业孵化基地
需几大要件
●《沈阳市创业孵化基地申请表》
●营运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副本复印件(共建的应提供合作合同),可支配场所证明(包括房屋产权证、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沈阳市创业孵化基地孵化企业情况汇总表》
●创业孵化基地各项管理服务章程
●能够提供的创业服务基本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对创业孵化基地
从哪些方面进行考核
创业孵化基地实行属地化管理和半年报表、年度考核制度。各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辖区内创业孵化基地进行日常指导、管理和考核。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对创业孵化基地运行情况进行实地检查。
创业孵化基地从通过认定之年起,按年度考核要求报送年度工作情况,并提供孵化对象名单、孵化成功企业及退出企业名录,孵化对象营业执照和税务缴交凭证等。
同时,加强对孵化对象营运情况的动态管理,每半年对基地的孵化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报送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便及时采取帮扶措施,提高孵化成功率。
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各基地年度考核的初审工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负责基地年度考核的认定工作,并由市财政局对认定通过的创业孵化基地给予补贴以及每年度的奖励补贴。
哪种情况会被取消
创业孵化基地资格
创业孵化基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认定部门取消其资格,收回创业孵化基地标牌。
●不履行服务承诺,一年内被孵化对象有效投诉3次以上,或者孵化成效较差,孵化成功率低于30%的
●违法违规经营,或允许孵化对象违法违规经营的
●弄虚作假、虚报瞒报套取财政补贴,或未按规定使用财政补贴资金的
●已不具备创业孵化功能,孵化性质发生改变的
●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考核时所报材料内容虚假,经整改仍存在严重问题的
●有其他严重违反本办法行为的
哪些人可申请进入
创业孵化基地孵化创业
创业孵化基地主要为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科技人员、复转军人(含随军家属)、新生劳动力(未继续升学的初、中等学历的人员)、就业困难群体(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城乡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等)、残疾人、农村剩余劳动力等各类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提供低成本的孵化服务。除国家限制行业(建筑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美容美发、酒吧等)外,均可申请进入创业孵化基地孵化创业。
创业孵化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超过期限的孵化对象应迁出创业孵化基地,以便接纳新的创业主体。
沈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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