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心凉 发表于 2015-7-26 22:30:41

地税政策解读服务“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经济增长的新引擎。沈阳地税主动作为,创新服务模式,确保税收优惠政策稳稳落地,为创业者和小微企业营造了良好的税收环境。那么,支持和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究竟有哪些税收措施?7月20日,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特邀沈阳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围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税收措施进行了权威解读。

支持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

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且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5200元。

2015年初,税务总局等4部门下发文件称,将《就业失业登记证》更名为《就业创业证》,已发放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继续有效。同时,取消《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持《就业创业证》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孵化器和科技园可免税

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国家大学科技园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收入,免征营业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的营业税优惠政策处理问题按营改增试点过渡政策规定执行。

符合非营利组织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国家大学科技园的收入,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税收政策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范围有说道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针对企业所得税的一项优惠政策。据了解,去年沈阳企业享受研发费用税前扣除额14.9亿元,按照法定税率折算,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3.95亿元。

据介绍,税务总局在2008年下发的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8项费用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实际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规定实行加计扣除。这8项费用包括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以及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从事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等。

2013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文对前述政策进行了补充,企业从事研发活动发生的以下5项费用,也可纳入税前加计扣除范围:一是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二是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三是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四是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五是研发成果的鉴定费用。

透心凉 发表于 2015-7-26 22:32:07

小微企业五税种可享税收优惠

为降低小微企业经营成本,进一步激发企业活力,沈阳市地税局采取多项举措对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涉及的企业所得税、营业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印花税,共计5个税种进行减免。

对纳税确有困难的小微企业,享受减半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优惠期限是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减免税程序是: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报市地税局审批。

对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优惠期限是2014年1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减免税程序是: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无论自然人、个体工商户、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月营业额在3万元以下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营业税。减免税程序是:不需要备案和审批,纳税人申报时“金税三期”系统自动减免。

小微企业在企业所得税方面,从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年应纳税所得额从低于10万元调整至20万元(含20万元),在季度、月份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自行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无须税务机关审核批准,简化了小微企业减免办理手续和报送材料。

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

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地税政策解读服务“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