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星人 发表于 2015-12-17 11:55:13

沈阳麦德龙超市赠过期饼干 遭顾客索赔3000元

 据搜铺网报道,近日,沈阳王先生像媒体爆料称其在双12当天在沈阳铁西麦德龙超市购买了4盒咖啡,超市随赠了4盒饼干。可后来发现赠送的4盒饼干早已过期10多天,经过多方交涉,超市同意赔偿3000元人民币,才解决了此事。
  
  双12,不少超市百货搞起了促销活动,“满减”、“满赠”等活动层出不穷。而家住沈阳的王先生却遇到了一件烦心事。
  
  2015年12月12日,王先生去铁西一家麦德龙超市买咖啡,当时咖啡正在搞促销,买一盒咖啡送一袋饼干,王先生一共买了4盒咖啡,花费240块,也拿到了4袋赠送的饼干。可万万没想到的是,等王先生仔细看清楚了饼干生产日期后发现是2014年9月2日生产的,至今已经过期10天了。王先生立马找到超市客服人员,要求赔偿,超市方承认饼干是超市的,但赔偿达不到王先生所需。
  
  被逼无奈,王先生只有找到了相关媒体,媒体记者一同随王先生来到了超市。在客服中心,记者见到了饼干生产厂家——尤益嘉(上海)食品商贸有限公司沈阳地区的工作人员,对王先生提出的4000元赔偿要求,该工作人员并不同意,且表示最多赔偿1000元,如果王先生不同意的话可以走法律途径。
  
  根据我国今年10月1日实施的新的《食品安全》法,在此前实施的10倍价款惩罚性赔偿基础上,又增加了消费者可以要求支付损失3倍赔偿金的惩罚性赔偿,且增加赔偿金额不足1000元的,为1000元。按照该法律,王先生分了4次结账获得的饼干赠品,可以获得4000元赔偿。
  
  眼见双方一直僵持不下,麦德龙超市方出面调解,但也未果。随后又经过了1个多小时的写上,麦德龙和厂家同意赔偿王先生3000块,并将四袋饼干以过期商品进行退货处理。
  
  事情是圆满解决了,但为了避免再度出现这样的事情,经营者和食品生产者在以后的工作中必须更加细致,把好工作每一关。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沈阳麦德龙超市赠过期饼干 遭顾客索赔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