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在沈就业创业可获“房补”
如果您是非沈阳户籍的高校毕业生,在2015年1月1日以后来沈就业创业,那么你有望可以申请到租房补贴。昨日,记者从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公布。为进一步鼓励和扶持更多的劳动者自主创业,实现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尤其是鼓励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沈阳市决定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给予租房补贴,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每月可获200元~800元不等的“房补”。
据介绍,这项房租补贴资金由区、县(市)财政承担,市财政对区、县(市)承担部分给予50%补助。
■哪类高校毕业生可获“房补”?
享受“房补”有年龄限制
补贴 1.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原籍非本市);2.2015年1月1日以后来沈就业创业;博士在35周岁以下、硕士在30周岁以下,首次在沈阳就业或自主创业;学士在25周岁以下,首次在沈阳自主创业;
要求 3.在沈阳无任何形式自有住房的,未正在或曾经享受过沈阳市公租房政策。
补贴 博士毕业生800元/月,硕士毕业生400元/月,学士毕业生200元/月。
标准
补贴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享受最长不超过3年的租房补贴。
期限
■申请“房补”需要哪些要件?
在沈实现就业人员提供要件 1.《在沈就业毕业生租房补贴申请表》;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毕业生提供身份证、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劳动合同原件及第二页与尾页的复印件;
4.社保缴费凭证加盖单位公章;
5.用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房产部门出具的原籍非本市证明、在沈无任何形式自有住房证明及未正在或曾经租住公租房证明。
在沈实现创业人员提供要件 1.《在沈创业毕业生租房补贴申请表》;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毕业生提供身份证、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创业实体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创业实体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
5.房产部门出具的原籍非本市证明、在沈无任何形式自有住房证明及未正在或曾经租住公租房证明。
这项租房补贴并非随时可申请,而是每年申报一次。
在沈实现就业的,按用人单位所在区;在沈实现创业的,按创业项目所在地,由用人单位或个人到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上一年度房租补贴。
申报时间为每年的3月末前。也就是说,今年3月末前提出申请,并且审批通过的可以获得2015年的租房补贴。
为了确保补贴公平、公正,各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还将对申请条件进行初审,经同级财政部门复核后,方可按标准拨付补助资金。
每年8月末前,各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填写《在沈就业毕业生租房补贴审核情况汇总表》、《在沈创业毕业生租房补贴审核情况汇总表》,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审核合格后送市级财政部门复核,市财政在10个工作日内将市补助资金拨付至各区、县(市)财政部门。
■何时可以申报“房补”?
每年3月末前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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