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ze 发表于 2016-4-5 21:55:38

男子买4000条银行个人信息倒手卖 获刑二年

男子宋某购买4000条银行开户信息等个人信息,进行倒卖,收65万余元报酬。

近日,法院发布案件判决结果,宋某因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获刑二年。

据了解,这是我省今年首例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

2013年9月至2015年1月,大连人宋某通过QQ及微信等聊天工具,从李某等人处购买银行开户信息、银行存取款记录等各类型公民个人信息共计4000条,向他人进行倒卖牟利。

其中,宋某仅通过网上银行、现金管理银企互联等方式(不含现金存款)支付购买公民个人信息费用达421936.37元,收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报酬达657678.36元。

2015年11月末,检察机关将此案公诉到法院。

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宋某称非法获取的公民信息为1200余条,非法获利数额为30万余元。

法院审理此案认为,宋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其行为侵犯了公民个人信息的安全和自由,公诉机关指控其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罪名成立。宋某能如实供述部分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

近日,法院发布案件判决结果,一审认定宋某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十万元。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男子买4000条银行个人信息倒手卖 获刑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