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P 发表于 2016-4-16 09:49:56

花41万元全款竟买套“在建抵押房”

“盛世田园居”小区的房屋在房间里设计了一个小菜园,正是看中了这一点,温女士花全款41万元买了一套房子。可买完房子后,先是发现房子的相关手续不全,接着更发现房子竟是“在建抵押房”!

41万元全款买房遇闹心事

2015年1月份,温女士在浑南区“盛世田园居”花了41万余元,全款买了一套82平方米的房子。买新房应该是件高兴的事,可温女士现在怎么也高兴不起来。

温女士说:“买完房子后发现,这套房子一直没有在沈阳市房地产大厦做备案。我多次找开发商询问,问房子为什么没有备案?对方总是说:贷款的房子先办网签、一次**款的可以往后延一延。当时我信以为真,就一直在等。从去年1月起,基本上每天都给他们打电话,有时候他们不接,我就用固定电话和他们沟通,但他们找各种理由搪塞。”

买的原来是“在建抵押房”

记者了解到,全款买房,办理备案登记只需要十几分钟。可温女士买的房子,为什么开发商对备案的事儿如此拖延搪塞呢?

日前,温女士通过沈阳市房地产官方网站——沈阳市房产网,查询自己房子的相关信息时,一下傻眼了。

网上显示温女士的房子:“房屋状态:可售(在建抵押)。”

温女士说:“我花了40多万元,却买了一个在建抵押的房子,觉得被骗了。现在晚上做梦都是关于房子的事。”

温女士认为:“既然把房子卖给了我,咋能又把房子抵押给银行呢?这不是一房两卖吗?”

买房没给正规发票只有三联据

购买房子时,开发单位给温女士开了三张三联据发票,没有正规发票。记者看到,三张收据的盖章是“辽宁香格蔚蓝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开了三联据发票,当时我没太在意。现在才知道应该开正规发票。备案备不了,房产证也办不了,契税和维修基金都办不了。我要求退房却遭到开发商的拒绝。”

开发商:“在建抵押”是合理的

记者采访了“盛世田园居”的开发商李经理。李经理表示:“开发单位用自己的土地做在建抵押是很正常的事。在建抵押后进行解押就可以了,对消费者没有任何损失,不影响办理入住、办理房产证等。”

记者问:“温女士交完了全款,发现房子处在在建抵押的状态,这合理吗?”

李经理说:“在建抵押后我们进行解押需要一个时间期限,我们解押的时间期限没有满足温女士的要求,所以她要求退房。温女士退房的原因是后悔了,她拿‘在建抵押’当借口。”

记者问:“现在温女士要求退房,你们有什么意见?”

李经理:“她不符合退房条件。如果她现在要求解押,我们还可以做。另外,我们也可以给她开正规的发票,补上相关的手续。”

温女士则对这样的答复很不满意:“我不知道房屋被抵押的事。如果知道抵押的话,我不会全款买他们的房子。交钱时没人告诉我在建抵押的事。现在我要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律师:消费者可要求退房、赔偿

辽宁三择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于元正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在建抵押,就是开发商用在建工程抵押给银行进行贷款,是合法的。但是对于在建抵押这个事实,开发商需要告诉消费者。消费者知道事实后,可以选择买还是不买。”

于元说:“针对温女士这件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开发商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如果故意隐瞒已抵押的事实,温女士可要求退房并要求不超过房价一倍的赔偿。”

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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