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V 发表于 2016-5-13 20:51:21

沈阳:创办小微企业贷款按基准利率50%贴息

小微企业是民营企业的主体,也是老百姓创业就业的主要渠道。近年来,沈阳市不断出台助推小微企业创新创业的政策举措,加快促进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沈阳市获批国家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为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的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提供了重要机遇,相继出台了助推小微企业创新创业的政策举措。5月11日,在沈阳市第十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期间,作为公开日系列活动之一,沈阳日报与沈阳市政务公开办联办的民生连线节目邀请沈阳市财政局、沈阳市财政局所属沈阳市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中心以及于洪区发改局有关专家做客沈阳日报,就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及相关措施做以介绍。

    小额担保贷款是促进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等自主创业的重要措施,也是提升小微企业发展活力、促进小微企业吸纳就业主渠道作用的重要手段。2015年,按照国家、省关于创业工作的有关要求,沈阳市出台新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将小额担保贷款更名为创业担保贷款,调整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将借款人的范围由原来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刑释解教人员等5类人群扩大到凡在沈阳市以个体、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含网络创业)且已办理《就业创业证》(原《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城乡劳动者。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门槛降低

    新政策将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标准,由当年新吸纳就业人数占企业原有职工总数30%以上降低到15%以上(含15%),大大降低了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准入门槛。

    对创业担保贷款给予财政贴息扶持

    劳动者自主创业的项目(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均可纳入财政贴息范围。其中对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个人贷款由财政部门全额贴息,同时可享受免费全额担保,财政贴息资金支持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不超过3个百分点;对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小微企业贷款,由市级担保机构提供全额担保,担保费为贷款本金的1%,由市财政和企业各承担一半。财政部门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予以贴息。经办银行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不超过10% 与企业签署合同。财政贴息资金支持的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为2年,对展期和逾期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不予贴息。

    为鼓励相关单位参与创业担保贷款发放业务,对按照市里要求完成当年创业担保贷款发放任务且贷款回收率达到相应要求的相关部门、担保机构及经办银行,市财政部门按照当年实际放贷规模的1%给予奖励。市财政按照贷款实际发放额的0.5%给予小微企业贷款经办银行手续费补助。

    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提高

    新政策将符合政策规定的个人贷款最高额度统一由8万元提高到10万元,大学生在高新技术领域实现自主创业的,贷款最高额度由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对当年新吸纳就业人员达到规定比例的小微企业,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将贷款最高额度从200万元提高到300万元。

    创业担保贷款扶持项目经营范围放宽

    在原有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扶持的家庭手工业、物业维修、零售配送、文体服务等30项微利项目基础上,新政策将扶持项目经营范围拓宽为劳动者自主创业的项目(国家限制的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网吧、氧吧等除外)均可享受沈阳市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政策。

    创业带头人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根据《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沈阳市设立创业引导专项基金,用于扶持创业,实行专业运营、滚动发展,进一步扩大扶持范围。

    落实创业带头人社会保险补贴。对于经认定的创业带头人,且创办企业吸纳我市登记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科技人员、复转军人(含随军家属)、新生劳动力(未继续升学的初、中等学历人员)、困难群体(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城乡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等)、残疾人和农村剩余劳动力等八类人群就业并依法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对企业缴纳的社会统筹部分采取“先缴后补”的原则,分别由市、区县(市)财政按7:3比例给予企业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特殊群体创业减收税费。对于符合规定持《就业创业证》(原《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于洪区设亿元基金

    扶持中小微企业

    于洪是中小微企业集聚区,全区12000余家工商企业中中小微企业比重达95%以上,目前中小微企业普遍存在创新动力不足、创业基础薄弱、缺乏市场竞争力的情况。针对这种情况,于洪区将采取一系列措施大力推进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努力将于洪区逐步发展为沈阳市乃至东北地区最具活力的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发展基地。

    今年,于洪区将培育12个众创空间并发展公共服务平台,组建产业链联盟,继续扩大创业孵化基地。还将与企业共同出资组建1亿元额度的于洪区中小微企业发展基金并开展融资担保和股权投资等业务,尝试与更多金融投资机构开展探索性合作,力争年内再设立1-2支亿元以上规模、放大带动效应强的中小微企业“双创”引导基金、融资担保基金或产业发展基金。2018年,全区各类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基金和产业发展基金总规模不低于5亿元,拥有市级以上诚信示范企业不少于100家,打造成为辽宁省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最佳环境区。

来源:沈阳日报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沈阳:创办小微企业贷款按基准利率50%贴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