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起沈阳新房房证可到区里办 (附各区办理地址电话)
11月7日起,沈阳市房屋登记中心登记范围内新商品房登记办证全部交由房屋地址所在区所、分中心办理。转播到腾讯微博
2日,一则沈阳市房产登记服务大厅通知的图片在网上流传,其内容显示,本着就近办理的原则,自2016年11月7日起,沈阳市房屋登记中心登记范围内新商品房登记办证全部交由房屋地址所在区所、分中心办理。
随后,记者就此事咨询了沈阳市房产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此事属实,该通知于11月2日由沈阳市房产登记服务大厅发布。根据通知内容,此项举措除了可以优化营商环境,更重要的是为广大办证百姓带来优质便捷的服务。例如,市民在铁西区购买了新商品房,可以到铁西分中心办理登记办证业务,无需再奔波至沈阳市房屋登记中心。
来源:大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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