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中的百合 发表于 2019-12-1 10:00:28

博士创业成果国内外领先择优给予最高50万元启动资金

今后,沈阳对于具有重大创新和应用前景、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和团队,择优资助10-30万元;对博士创业,其技术成果达到国内外领先水平的,择优给予10-5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
昨日,2019京沈对口合作中关村企业沈阳(浑南)行及签约仪式暨第二届京沈科创产业生态共同体峰会在浑南区举行。会上,沈阳高新区与中关村相关企业的6个共建项目举行了签约仪式,总投资达50多亿元,代表了京沈对口合作的新成果。
“6个项目围绕沈阳高新区主导产业,围绕高端的产业园区,作为园区共建、创新协同、人才交流、资源链接的重要载体,科技含量高、带动能力强、符合沈阳高新区乃至沈阳市的产业发展方向,落地后将进一步推动沈阳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加快创新发展,为沈阳实现率先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强大动力。”沈阳高新区创新创业服务办、对外交流合作办主任王爱玲表示。
会上,沈阳市科学技术局相关负责人发布了沈阳市科技创新政策。
在科技服务方面,对进入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库的企业,给予30万元资助,企业所在区、县(市)给予20万元配套资助。对进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资助。
同时,对沈阳市科技条件平台服务机构,依据绩效考核,以不超过30%的比例择优给予后补助资金支持。
在平台建设方面,对新建的国家、省级重点实
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的经费支持;对新批建的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分别给予50万元经费支持。
同时,对认定的产业研究院,连续3年,每年给予500-1000万元研发补助,3年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对认定的协同创新中心,连续3年,按照上年度研发经费投入的30%给予后补助支持,3年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与此同时,对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按照上年建设经费的50%给予后经费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认定的农民科技示范合作社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后补助经费。
在成果转化方面,对沈阳认定的高层次人才的以科技成果创办企业或成果转化企业,在三年内实现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1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的,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100万元、300万元奖励。
在科技人才方面,对具有优秀科技创新潜能、课题研究方向和技术路线具有重大创新和应用前景、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和团队,择优资助10-30万元。
同时,对领办、创办、合资兴办经济实体或以技术入股等方式创业的高层次人才和团队,择优支持10-20万元,连续支持三年;对博士创业,其技术成果达到国内外领先水平的,择优给予10-5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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