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帆 发表于 2008-11-18 00:29:00

商家合作区即日起更名为沈阳分类信息

<p>由于论坛的不断发展和广大网友的建议,为满足更多朋友对沈阳消费市场的分类信息的需要,现决定从即日起,将论坛的商家合作区调整为整个分类信息区,增设了二手区、房屋租售、汽车租售、票务优惠券等栏目,原求职招聘区和广告发布区保留。</p><p>这个版面的开立后,将大大扩大原论坛【求助信息港】的功能,以后根据需要我们还将继续增加本版面的其他分版面。原【求助信息港】暂时保留,跟本版同时存在,以后将转向其他类别的互动栏目,届时通知。</p>

seamless 发表于 2008-11-18 08:28:00

<p>分类信息现在越来越火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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