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上猫 发表于 2006-2-22 14:27:00

[原创]口水火锅不能这么就完了,建议大家向其索赔

<P>   被辽沈晚报记者卧底辛辛苦苦的揭发出来的重庆小天鹅火锅食府的口水火锅事件不能就这么完了,在今天在辽沈晚报上,该店已经向消费者道歉。并说皇姑卫生监督所的工作人员已经到饭店进行了彻底检查,对不合格的地方责令三天内整改完毕,并处以6万元罚款。饭店是否继续营业也要视整改情况而定。</P>
<P>这家火锅店火了这么久,沈阳的老百姓有多少人都是受害者,口水火锅中的“口水油”含致癌物质,对人的危害是慢性的,不是急性发作,很多人认为自己一直吃也没有出事,就没关系。但事实上,“口水油”是食用油经过高温后脂肪发生裂解,经过反复的高温、裂解,会产生一些致癌物质,对人的消化器官、肝、肾等也有一定的损害。可是店家一句道歉就万事大吉,未免太容易了吧。在西方这样的严重事件,当事人不但要坐牢,整个饭店要承担巨额的天价赔偿。可是,我们是怎么处理的,6万元罚款,还是罚给了卫生监督部门,我都不知道这钱最后送哪里去了。那么那么多年那么多去这家火锅店付钱吃火锅的消费者,难道他们就该白白受到侵害而没有补偿吗?稍微有点经验的人都知道,这种处罚对这么大规模的一家火锅食府来说,简直就是九牛一毛,用不了多久,风声一过,口水油依旧,折瓶酒照样,只是更加隐蔽而已。</P>
<P> 为什么西方的饮食安全方面比我们管理的好,人家处罚的严厉,违规一次,人坐牢,企业罚的倾家荡产,看你下次还敢不,我们呢,就罚那么一点点,还是给有关部门了,根本没人考虑老百姓的利益,也就是消费者的权利,结果还不是纵容、包庇,混乱依旧。</P>
<P>强烈建议沈阳的去过那家店的朋友们回家把你们的发票找出来,去消协登记,向小天鹅火锅食府讨个说法,要求索赔。不能这么便宜了他们了。</P>

dali 发表于 2006-2-22 19:46:00

声援,支持楼主.

凌云志 发表于 2006-2-22 20:30:00

每次出现这样的事,都是不了了之的。

摩托发烧友 发表于 2006-2-23 07:50:00

支持/所以我不愛火鍋

never 发表于 2006-2-23 11:29:00

大家抵制吧。

家在东北 发表于 2006-2-23 17:01:00

<P>我现在所有辣锅都不吃了。</P>

鲜花速递 发表于 2006-2-27 17:24:00

我现在也是很少在外面吃东西了

月光美人 发表于 2006-2-28 19:04:00

应该索赔。

真是气人那 发表于 2006-4-10 23:32:00

<P>中国的法律力度不够,不单罚款,而且联合起所有被害者要求索赔,罚款国家收了,还不一定这钱何去何从!</P>

浅云儿 发表于 2006-4-10 23:44:00

[原创]口水火锅不能这么就完了,建议大家向其索赔

现在的结果不就是那样了吗?记者曝光后,拿到稿费,线人分到提成,工商罚款了事,饭店出了点血,万事大吉,还有人记得这件事吗?还不是人照应去,口水照应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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