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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0 09: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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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 沈阳即日起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strong><p> 集体住宿房间的外窗安装的金属护栏必须拆除。商场、宾馆、网吧等消防设施不合格,一律停业整改。</p><p> 昨日,沈阳市委、市政府紧急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省委常委、沈阳市委书记陈政高亲自主持会议,市长李英杰对全市消防安全工作提出具体要求。</p><p> 接连发生4起火灾后,沈阳即日起至6月30日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和火灾隐患专项整治行动,酒店、商场、歌舞厅等人员密集经营性场所消防不合格一律停业。</p><p> 与以往不同的是,本次检查将由市委常委、各位副市长各包一个区县,亲自带队督促工作。同时,检查监察部门将对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单位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察,形成火灾隐患整改的联动机制。</p><p><strong> 本次消防安全检查内容</strong></p><p><strong> 检查重点 </strong></p><p> 规模较大的各类经营场所宾馆、酒店、商场、市场等公众聚集场所歌舞厅、影剧院、网吧等公共娱乐场所集生产、储存、经营与员工宿舍为一体的“三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的小化工、小炼油、小作坊等“七小”场所油库、加油(气)站、液化气站等易燃易爆场所未经消防审核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场所 </p><p><strong> 检查要求 </strong></p><p> 各类经营性、人员密集场所消防设施不合格,一律停业整改;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走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影响安全疏散的,必须限期改正;在公共区域的外窗及集体住宿房间外窗安装的金属护栏,影响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必须限期拆除等。</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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