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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房产税最新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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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4 13:22: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电商报: 传房产税最新版本:①2014年征收 ②拥有2套房家庭,人均80平方米以上部分,征收1至3%市场评估价房产税 ③第三套每年征收4%至5%房产税 ④第四套及以上每年征收10% ⑤商业房产每年按租金12%征收房产税 ⑥家庭仅有一套住房免征 ⑦2013年底前地级市联网,非地级市2014年底前联网,不得拖延。
发表于 2013-3-27 11:11:19 | 显示全部楼层
2014年1月1日起,对拥有两套住宅的家庭,人均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视为奢侈性住宅消费,每年按市场评估价征收1%-3%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家庭第三套住宅,每年征收4%-5%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家庭第四套及以上住宅,每年征收10%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取消原《房产税暂行条例》有关个人住宅可按租金收入的12%缴交房产税的规定;所有商业房产,每年均按租金收入的12%缴交房产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家庭仅有的一套自住住宅,免征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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