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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沈阳未允许“以人查房” 但对管理部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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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2 12:18: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为全国个人房产信息联网的首批试点城市之一,沈阳个人住房信息已经率先实现与住建部联网。但该系统也不能让市民随意登录查询他人的房产信息。相关个人信息只对管理部门公开。

  昨日,记者从沈阳市房产局了解到,尽管房产信息登记记录不属于个人隐私,但查询起来审核程序非常严格。

  根据《沈阳市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办法》,房屋权利人、原房屋权利人或者被委托人可以查询与房屋权利直接相关的房屋权属原始登记凭证;房屋继承人、受赠人和受遗赠人可以查询与该房屋权利有关的房屋权属原始登记凭证;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纪检监察部门、证券监管部门、税务部门和海关部门可以查询与调查、处理的案件直接相关的房屋权属原始登记凭证;公证机构、仲裁机构可以查询与公证事项、仲裁事项直接相关的房屋权属原始登记凭证;仲裁事项、诉讼案件的当事人可以查询与仲裁事项、诉讼案件直接相关的房屋权属原始登记凭证。

  按照住建部的统一部署,去年,全国40个大中城市的个人房产信息将实现联网,我省的沈阳和大连被纳入个人住房信息联网范围城市。联网后,个人在40个城市范围内的房产信息将能被查询到,比如某人在北京有几套房子、在上海有几套房子,但在40个城市之外的则暂时查询不到,不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为房产系统的内部信息,不会对社会及个人开放。

  在不少业内人士看来,个人住房信息联网被看做是房产税实施的前提。有专家认为,房产信息联网是房地产管理信息化的一个重要标志,个人的购房行为因此而透明,对于更好地抑制投机性购房将具有显著效果。另外,对于官员财产透明及防腐败来说,也将起到一定的效果。

  查询个人名下房产信息,唯一的办法就是到房产交易中心窗口办理,需要业主本人带上身份证、产权证原件到场查询。不可以委托他人进行查询。

  除了房产拥有者本人和其配偶外,想以个人名义在此查询他人名下的房产信息是绝不被允许的。

  查询原始登记凭证,由查询机构指定专人负责查询,查询人不能直接接触原始登记凭证。

  沈阳市房产局还规定,若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查询他人名下房产信息并泄露出去,属违法行为,会被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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