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消费网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6064|回复: 0

“ZIPPO”域名再起纷争 四个被告“中枪”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3-7 22:03: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ZIPPO公司(之宝制造公司)将广东时代互联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逸群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周先生等四个被告诉至法院,而这起纠纷的源头,来自域名zippoz.com.cn。


  据了解,ZIPPO公司始创于1932年,是世界著名的打火机制造商,其拥有的“ZIPPO”品牌已经成为美国文化的标志。其产品不仅是美国军方指定的采购产品,而且在美国好莱坞影片中大量使用,具有极高的知名度及影响力。而争议域名zippoz.com.cn注册于2008年,当前持有者为张中志。




图:ZIPPO



  案情回顾


  在中国,ZIPPO公司在“打火机”等不同类别的商品上注册有“ZIPPO”、“ZIPPO及图”等系列商标。而作为被告之一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广东时代互联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域名注册申请者的申请注册了域名zippoz.com.cn,ZIPPO公司认为该域名侵害了其注册商标专用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


  针对这一行为,ZIPPO公司于2012年提起诉讼,诉讼期间提交了自己保全的证据。根据保全信息显示,争议域名的注册人为景素奇,注册人公司为北京腾驹达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诉讼过程中,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出具了争议域名的查询回函,回函显示的信息与上述保全证据信息一致。一审判决北京腾驹达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万元。北京腾驹达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但是,二审期间,时代互联公司却出具了一份说明,称“争议域名从未发生转让,所有权应始终属于张中志。公开查询争议域名信息中先后出现周先生、北京腾驹达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的信息,是在操作注册中存在错误。


  2013年1月28日,法院在进行域名真实信息核查时发现此域名信息的确有误,最后将此域名更改至张中志名下。


  根据这份“说明”,二审最终判决“ZIPPO”公司败诉。ZIPPO公司认为,被告提供、出示虚假信息且未尽到监管审查义务致使其败诉,给公司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四被告共同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


  互联网时代域名的重要性


  日前,海淀法院已受理了此案。通过这个案件我们也可以看到,域名对于终端的重要性不容忽视。现如今,域名被看作是连接企业和互联网的纽带,具有重要的识别作用,是企业在网络上存在的标志,担负着标示站点和导向企业站点的双重作用。


  然而,当域名成为企业在互联网上的窗口,价值日益显现出来时,域名抢注、山寨域名等系列问题也层出不穷,给不少终端造成了负面影响。ZIPPO也曾深受其扰。如域名zippodian.com就曾被人恶意使用建站,还出售ZIPPO公司的打火机及相关配件。后被ZIPPO公司提出仲裁并获得了成功。


  除了zippoz.com.cn和zippodian.com外,ZIPPO公司早前还申请仲裁过zippohandywarmer.com、zippomalls.com等域名,并都获得了成功。


  最后,小编想友情提醒一下,为了防止竞争对手抢占网站浏览率,损害公司品牌,企业还是尽早将自己的品牌相关域名保护起来为妙。而关于ZIPPO域名案件的相关进展,易名中国也将持续关注。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沈阳消费网论坛 ( 辽ICP备05015621号-3 )

GMT+8, 2024-4-20 12:18 , Processed in 0.076277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