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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民举报酒驾最高可获1000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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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1 10:13: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0月31日,沈阳公安交警出台奖励办法,对群众举报的酒驾交通违法线索,经交警部门查处后,举报人将获得100元-1000元奖励。

长期以来,沈阳公安交警对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始终保持严管态势,今年以来共查处酒驾交通违法行为9219件,其中饮酒7211件,醉酒2008件。

据统计,大约50%—60%的交通事故与酒后驾驶有关。而造成死亡的交通事故中,50%以上都涉及酒驾。为此,公安交管部门把整治酒驾交通违法行为摆在突出位置,并通过“集团整治、集中整治、轮动整治、异地调警”等方式,在全市酒驾易发生的点位、路口、路段进行突出治理。

此次公安交警部门出台有奖举报办法,旨在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到交通违法行为治理工作中来,在全社会形成齐抓共管、共同抵制酒驾的局面。

特别提醒

恶意虚假举报将可追究刑责

公安交警部门将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举报人的人身、家庭、财产安全。对于打击报复举报人的组织或个人,公安机关将给予严肃处理。同时,对恶意或者虚假举报、干扰办案活动的相关人员,一经查实,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延伸阅读

酒后驾驶的处罚

及承担的法律责任

酒后驾驶分为饮酒驾驶与醉酒驾驶: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的属于饮酒驾驶;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的属于醉酒驾驶。

酒后驾驶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达到上述标准均可进行相应处罚。

饮酒驾驶机动车处以2000元以内罚款、记满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处以5000元以内罚款、记满12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以15日以下拘留,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予以刑事处罚拘役6个月以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车辆,予以刑事处罚拘役6个月以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10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罚款金额根据醉酒量由人民法院判定。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处以50元罚款。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致人重伤1人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醉酒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构成交通肇事罪,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被刑法列为从重处罚范围。处以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同时终身吊销驾驶证。由于醉酒连续肇事致死并导致多人受伤的,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处以刑期10年以上的刑事处罚。

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道路交通事故且不构成犯罪的,处以2000元罚款,包括明知他人醉酒,强迫其驾驶机动车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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