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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住房贷款首付提至30% 5年内转让全额征收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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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30 22:3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b>限建大户型 </b>
<>  “十一五”时期,要重点发展普通商品住房。下月起,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例,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P>
<> <b> 设最低首付</b> </P>
<>  从2006年6月1日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仍执行首付款比例20%的规定。</P>
<>  <b>控拆迁速度</b>  </P>
<>  2006年各地房屋拆迁规模原则上控制在2005年的水平以内,在没有落实拆迁安置房源和补偿政策不到位的情况下,不得实施拆迁。要量力而行,严禁大拆大建,不得损害群众合法利益。</P>
<>  <b>禁变相福利</b>  </P>
<>  严格规范集资合作建房,制止部分单位利用职权以集资合作建房名义,变相进行住房实物福利分配的违规行为。各地要继续抓好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真正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要。 </P>
<>国家继去年6月1日之后,对二手房交易政策的再次调整。根据去年国税总局、财政部和建设部三大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规定,对个人对外销售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全额征收营业税。而本次调整将征收范围扩大到购买5年之内的住房。</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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