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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房产税试点范围将扩大 沈阳暂未申请试点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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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4 16:44: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报告时,双双提到“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近日,徐绍史在推进重点领域改革中提到,当前我国财政收支矛盾突出,金融领域潜在风险增加,房价反弹压力也比较大。

自2011年上海、重庆进行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以来,关于扩大房产税试点消息炒了一轮又一轮,但总是“只闻雷声响,不见雨点下”。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曾康华表示,在“十二五”后期,全国推广房产税试点是必然的。目前省以下的政府税源不平衡,实行房产税之后,税源稳定,适合地方政府征收。

曾康华认为,征收房产税是个系统工程,税率、增收对象如何制定,还需要考量。房产税征收时,必须设定一定的免征额,避免增加一些低收入群体的税收负担。同时,是按照价值量征税还是面积征税,都需要测算和调研。

征收房产税对抑制房价是否有用?财经评论员马光远说,征收房产税显然对房价有一定的抑制作用,但作用有多大还看不清。

北京大学教授刘剑文则认为,不要夸大房产税抑制房价的功能。房产税只是一个税种,其主要功能是组织财政收入,虽然它确实会增加房产所有人的持有成本,对房地产市场产生一定影响,但对保有环节的房屋征收房产税并不会对房价上涨产生“一剑封喉”的作用。因此,不宜夸大房产税对房价的调控作用。据《新京报》

沈暂未申请房产税试点城市

针对发改委财政部齐声表态,记者联系了税务部门,工作人员表示,没有听说过申请房产税试点城市的消息。

昨日,记者从地税部门了解到,沈阳市并没有申请房产税试点城市,如果申请并不在税务部门,可能是在市政府或者发改委等机构进行申请,但一直没有听说过这类消息。除了沈阳市,辽宁省内也没有城市申请房产税试点城市,因此即便扩大试点城市,辽宁省居民短期内也不会被房产税影响。

如果征税 沈阳30万人或成征收对象

2011年,在沈阳召开的全国部分城市房屋租赁管理研讨会上,沈阳市房产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在沈阳市城镇居民家庭中,有近30万人拥有两套或以上住房。

根据沈阳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2010年沈阳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7.92平方米。沈阳某房产中介负责人认为,拥有第二套住房及以上家庭的,其自住房屋面积都比较大,其富余的住房被纳入房产税征缴范围的可能性比较大。按照这一数字,沈阳或有30万人或被征收房产税。

受国务院委托,发改委主任徐绍史、财政部部长楼继伟28日分别向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作今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楼继伟表示,下一步将扩大消费税征税范围,将部分严重污染环境、过度消耗资源的产品及部分高档消费品等纳入征税范围。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徐绍史表示,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可以实现,继续大力推进重点领域改革。

徐绍史强调财政收支矛盾突出,金融领域潜在风险增加,房价反弹压力较大,部分行业稳岗就业困难较多,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仍然不少,一些城市和地区雾霾天气、饮水安全和土壤重金属污染问题集中暴露,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频繁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这些都需要切实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报告,双双提到“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扩大房产税试点消息炒了一轮又一轮,但总是“只闻雷声响,不见雨点下”。此番两部委齐表态,是否意味着要动真格的?让我们拭目以待。

转自华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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