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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昨天跟男友与姐姐去逛太原街,把车就停在东舜百货的地下停车场,因为在这里停车是2元一小时,如果在东舜购物,是免费停车~我们正好需要买东西,就停在这~</p><p> 当我们买完东西,我们去服务台开了正规发票,因为买了鞋,姐姐买了钻戒,所以,我们必须要开正式发票以确保以后的售后服务,开完发票后,我们的购物小票被商场收走~但是我们取车的时候,出示正式发票的时候,被看车保安拒绝,说这个不行,必须要是"购物小票"我们说开发票后被收走了,他们说必须要那个小票,他们要收走小票,留存根~因为后面还有很多车要出,我们没有在继续周旋,交了2个小时的4元钱就走了~</p><p> 所谓的"购物免费停车"是针对你不要求开发票的情况下可以得到的优惠~也就是,你让商家"合理避税"了,他们在给你"实惠",安理说,购物小票在开完发票之后是没有权力收走的,他们只需在小票上盖上"发票以开"就可以了~但是我们没有想到商家这样是有针对性的~真是无尖不商啊~</p><p> 这样的停车与购物关系,简直就是霸王条款~在这拿我的经验给大家提个醒,下次一定要保留购物小票,或者跟他周旋到底~</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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