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沈阳日报:</P>
< >顾客不慎将四千元木门玻璃撞碎 商家经理免赔</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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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7日,孙女士和姐姐来到位于沈河区西顺城街的三峰木门营销部,打算订购几款木门。在和姐姐商量的时候,孙女士无意中将一扇价值4000多元的推拉门玻璃撞碎了。“听到玻璃碎裂的声音,我惊出了一身冷汗。心想这可麻烦了,并且在瞬间做好了要和商家理论一番的准备。没想到,销售员把经理找来了解情况后,这位经理只说了一句话:‘没事儿没事儿,不怪您,您继续看门吧!’我听了当时就愣了,耳朵听错了?这怎么可能呢?就算不要我赔,也应该说我不小心吧。我当时真是很感动,商家的态度表示出对消费者的一种信任,我作为消费者,以信任回报信任也是很自然的了。我当时就订了2万多元的木门,除了对商品质量和款式看好之外,商家对我的信任是其中很重的砝码。”
19日下午4时,记者拨通了三峰木门营销部的电话,店面经理董秋女士说:“啊,这件事你不提我们都忘了,怎么能怪消费者呢?镶了玻璃的门本来就是易碎品,既然摆在那儿让消费者看,那就应该做好会有损坏的心理准备。更何况孙女士也不是故意的,一定还是我们有处理不当的地方。我们当时还担心掉下来的玻璃有没有把消费者砸伤,至于和厂家联系维修就是我们的事了,和消费者没什么关系了。”</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6-21 14:10:39编辑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