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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打折价比应售价还高?(转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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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28 09:29: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B>沈阳晚报讯(记者 张建芳)</B>12月28日上午,市物价局价格检查所将对沈阳市数家大商场进行价格检查。
<>  近日,许多商场在圣诞节来临之际推出打折等促销活动,折扣越来越低,有的商品竟从一折起。价格检查所的人员说,商场商品标价应该真实明确,有的商家虚高商品价格,有的打折价甚至高于原售价,这种情况已经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物价局会对一些商品进价展开调查,存在价格欺诈的商家将会被处罚。
<>  专卖店:我们不敢打折
<>  圣诞节期间,和中兴大厦一路之隔的嘉和商厦冷清许多,顾客寥寥无几。这到底是为什么呢?记者25日上午在太原街采访了香港某品牌服装沈阳总代理王经理。
<>  她说,“嘉和商厦里都是些品牌专卖店,全国定价大都一致,一个专卖店每天支出费用500多元,所以不能像商场打到两三折那样低。如果我们将商品价格虚高好几倍,再打折回来,这样不但欺骗消费者,也把我们的牌子砸了。”
<>  记者问:“许多大商场打折很低,是否存在价格虚高问题呢?”
<>  王经理说:“我在一些大商场也都有专柜,但是商场搞的打折活动我一般都不参加。一些参与打折的商家为了留出打折的空间,就把销售价格虚高两三倍。还有一些商家为了应付商场的规定,就将好货藏起来,然后将积压过时的货物摆出来卖。”
<>  商场业户:我们被“逼良为娼”
<>  王经理的说法,得到了打折商场商户的证实。在打折较猛的某商场,很多商品三折就卖。但是商场内一商户却私下向记者倒苦水:“商场在这方面很霸道,不但扣除20%———30%的商品销售额,有的甚至扣到了40%多。我们进货后商品销售价格在商场都做了登记,现在商场强迫我们都参加打折,我们真是很不情愿。个别心眼灵活的商户,拿其它便宜的货物,然后换上代理的品牌商标,这样掉包应付商场,欺骗消费者。正当守法经营的商户,只好把好货藏起来,拿些积压货应付商场。商场借打折造势,收入很大,但是商户利润很低,有的能保本就不错了。商场的做法无疑是‘逼良为娼’!”
<>  律师:应调查进价
<>  据了解,在国外对商家的打折有严格的规定,只有在商品过季和企业破产两种情况下,商家才能将商品打折出售,而且要保障消费者的权益。搞欺诈的商家会被商业管理部门处以高额罚款而倾家荡产。在我省,《辽宁省消费者权益保护规定》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规定明码标价,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
<P>  辽宁人民律师事务所的项奎洋律师说,商家在诚信的基础上打折销售商品是正当的竞争,但是如果采取低于成本价倾销或者采取欺诈宣传的方式促销商品,就侵犯了其它商家和广大消费者的权益,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政府有关部门需要对商家所售商品的真实进价进行调查,规范市场。 </P>
发表于 2004-12-28 14: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有这种感觉,幸好我没有买太多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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