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消费网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1078|回复: 2

“交强险”的责任限额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6-7-5 13:28: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交强险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交强险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其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分别按照以上三项限额的20%计算。<p></p></P>
发表于 2006-7-5 13:29:00 | 显示全部楼层
6月已经买了其他保险的怎么办?还用买吗?
 楼主| 发表于 2006-7-5 13:3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懂行的朋友么?能不能说说看这个限额是什么意思?比如保原来那种三责险加不计免赔,限额5万,则100%责任事故赔偿最高限额就是5万,里面应该是不限车损还是人员伤亡的吧,那现在这个交强险把各种事故责任都划分开了,那车损还给赔偿么?是按财产损失赔偿的最高限额2000元进行赔偿么?那也太少了吧?[em03]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沈阳消费网论坛 ( 辽ICP备05015621号-3 )

GMT+8, 2025-5-3 23:22 , Processed in 0.082106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