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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我2月

转摩天汉 2011五洲被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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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0 14:39:32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尔滨的地一大道。。。。哈哈
发表于 2011-1-21 19:50:16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后没有便宜的吃饭地了!
发表于 2011-1-21 22:26:32 | 显示全部楼层
沈阳五洲特定资产收益权流动化信托项目
优先受益权认购之产品说明书
1.投资要点
  信托名称:沈阳五洲特定资产收益权流动化信托项目
  信托基础财产:沈阳五洲商业广场3号楼商场(正常经营中)及酒店在建项目
  信托优先受益权规模:一年期10000万元;一年半期20000万元;二年期30000万元;
  期    限:一年期9个月后可提前结束;一年半期12个月后可提前结束;
二年期18个月后可提前结束;
■   收 益 率:
  150万(含)--300万 300万(含)--1000万 1000万(含)以上
一年期 8.5% 9.5% 10%
一年半期 8.8% 9.8% 10.5%
二年期 9% 10% 10.5%


  分配方式:信托优先受益权本金于信托期限届满时一次性分配,收益按信托年度进行分配,不足一年部分随本金一起分配。
  到期如信托基础资产收益不足以分配优先受益权本金及收益,沈阳五洲商业广场发展有限公司(“沈阳五洲”),母公司浙江五洲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五洲建设”)及母公司控股股东浙江五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五洲控股”)承诺以自有资金补足。
  作为履约担保,五洲建设将子公司沈阳五洲60%股权质押给中信信托;沈阳五洲将商业广场3号楼商场(评估价值8.58亿元)与酒店在建工程(评估价值4.17亿元)以第一顺位抵押给中信信托,将商业广场1号楼商场(评估价值9.30亿元,含中信银行2亿元债权)以第二顺位抵押给中信信托,综合抵押率32.78%,覆盖信托本益的处置价格低于市场价55%,安全边际较大。
  五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五洋建设”)及五洲控股实际控制人陈樟桥为信托优先受益权本金及收益的支付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认购
  投资者通过向中信信托(受托人)认购,获得信托优先受益权。
  认购本信托优先受益权的资金应当是人民币,每位投资者认购信托优先受益权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50万元,可以人民币1万元的整数倍增加。受托人有权根据发行情况调整最低认购资金。
3.持有与退出
  投资者作为受益人可转让信托受益权,但不可分拆转让。
  受益人转让信托受益权,应持信托合同和信托受益权转让申请书与受让人共同到受托人营业场所办理转让登记手续。未到受托人营业场所办理转让登记手续的,不得对抗受托人。
  受益人转让信托受益权,应当将本信托项下受益人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全部转让给受让人,并应按转让金额的千分之一向受托人交纳转让登记手续费。
  受益人为机构的,其所持有的信托受益权不得向自然人转让。
4.信托当事人
  委托人及还款义务人一:沈阳五洲商业广场发展有限公司
-    成立于2003年,是沈阳五洲商业广场的项目公司,也是本信托基础财产的合法所有者。到期如信托基础资产收益不足以分配优先受益权本金及收益,沈阳五洲承诺以自有资金补足。
  受托人: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中信信托作为受托人,主要职责在于接受投资者交付的认购资金,并对信托财产进行尽职管理。中信信托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全国性非银行金融机构,是中国中信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1988年,注册资本金12亿元。
  优先受益权人:
-    本信托优先受益权人为优先信托受益权份额持有人,投资者(包括法人和自然人投资者)认购优先受益权份额成功后即成为优先受益权人。
  还款义务人二:浙江五洲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成立于1999年,沈阳五洲母公司,注册资本1.05亿元,开发资质一级,年开发能力达40万平方米,行业内企业优秀品牌示范单位称号。目前公司总资产4.6亿元,净资产2亿元,年均净利润1200万元。到期如信托基础资产收益不足以分配优先受益权本金及收益,五洲建设承诺以自有资金补足。
  还款义务人三:浙江五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成立于2003年,五洲建设控股股东,注册资本2.17亿元,开发资质一级,主要经营四大产业:(1)金属冶炼及加工;(2)商业贸易;(3)建筑、房地产投资经营;(4)包装及其他产业。连续十年被评为浙江省AAA特级信用企业,目前公司账面总资产26亿元,净资产7.6亿元,年均净利润约6000万元。到期如信托基础资产收益不足以分配优先受益权本金及收益,五洲控股承诺以自有资金补足。
  保证人一:五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成立于1962年,注册资本3.01亿元,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连续六年被评为中国建筑承包商60强,目前已入选中国500强企业。集团总资产26亿,净资产接近10亿,年均净利润1.2亿元。五洋建设为信托优先受益权本金及收益的支付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保证人二:陈樟桥
-    五洲控股董事长与实际控制人,上虞市人大代表、浙江省房协常务理事。其所领导的五洲控股集团位列2008年浙江民营企业百强第54位。个人入选了2006新财富“500富人榜”。陈樟桥为信托优先受益权本金及收益的支付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4.信托基础资产
  基础资产名称:沈阳五洲商业广场3号楼商场(正常经营中)及酒店在建工程
-    沈阳五洲商业广场是当地政府2003年重点招商引资项目,也是当地政府与上虞市政府合作对口的重要项目。总投资近18亿元,建筑面积近26万平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0万平米,地下建筑面积6万平米。
-    项目位于沈阳市商业繁华地段---太原北街南端,由三幢彼此间有过廊连接的商业百货楼组成。南接著名的商贸饭店,北临正在建设的地下公共停车场,与中兴、百盛、万达、新世界、伊势丹等知名百货公司隔街相望,是集购物、餐饮、娱乐、休闲、旅游等多种服务消费功能为一体的SHOPPING MALL。
-    作为信托基础资产的3号楼商场共8层,建筑面积合计6.2万平方米,评估价值8.58亿元;酒店在建工程共18层,地上建筑面积4.89万平方米,评估价值4.17亿元。


本认购说明书为推介材料,其相关内容以沈阳五洲特定资产收益权流动化信托项目项下信托文件的内容为准。
发表于 2011-1-21 22:29:03 | 显示全部楼层
中信安信两公司联手推出沈阳五洲信托项目
发表于 2011-1-23 13:52:08 | 显示全部楼层
别这样说呀,盘锦的兴隆大家庭在沈阳的效益不是挺出色吗?太原街的五洲商厦实在碍眼,不妨支持一下别的公司进行升级改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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