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消费网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628|回复: 1

终于减税了: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11月起提高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10-31 23:31: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广网北京10月31日消息(记者丁华艳)据经济之声报道,财政部刚刚发布第65号令,决定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提高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
  本次调整的目的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的要求,整体来看提高了起征点,为企业减负。
  具体来说,三类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都提高了。其中:
  销售货物的增值税的起征点幅度调整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而此前为月销售额2000-5000元;销售应税劳务的,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调整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而此前为月销售额1500-3000元;按次纳税的,提高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为每次(日)销售额150-200元。
  而在营业税方面,按期纳税的,起征点的幅度提高为月营业额5000-20000元,此前为1000-5000元;按次纳税的营业税,提高为每次(日)营业额300-500元,此前为为每次(日)营业额100元。
  据悉,修改后的实施细则将于11月1日起实施。
发表于 2011-10-31 23:47:00 | 显示全部楼层
减税比印钞票好,不过还不够,要继续取消小企业的负担,鼓励个人创业。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沈阳消费网论坛 ( 辽ICP备05015621号-3 )

GMT+8, 2026-3-23 19:10 , Processed in 0.073835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