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于5月初,发表于香港信报财经7月刊)
发生在温州民间金融危机及全国多个地方都出现老板跑路潮!民间金融接近崩盘,是一次系统反思中国金融体制改革30年得失的极好机会。
目前的温州金融改革试验缺乏新意
今年3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批准实施《浙江省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决定设立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并确定了规范发展民间融资、加快发展新型金融组织等12项主要任务。 该方案提及单独开放温州居民对外投资试点,资金出入境放开,但其他地方的钱也有要出去;若仅容许温州独享特权,则会形成漏斗效应,全国的欲出境的钱都往温州涌,专事境内、外本外币兑换汇款的地下钱庄在其他地方是非法的,但到温州却都是合法的了,由“地下”转为“地上”,在温州实施金融法规的“一国两制”,岂不与国家政令相悖。 而方案提出要发展的所谓的“小额贷款公司”和“村镇银行”,前几年早就在全国各省市遍地开花,并非温州独有,如此旧事新议、老调重弹,何来改革试验之必要。 应当深刻反思的是,中国金融改革这30年来对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一直没有很好解决,十年八年一个轮回,中小企业融资难又浮出台面,严重困扰中国经济的运行,以民营性质为特征的中小企业缺乏与之相配套的中小金融机构提供相应的服务,这对于在当下中国,对GDP的贡献达60%以上,安置就业人口达90%以上的广大中小企业而言是很不公平的。 二、深圳的金融改革曾误导全国 深圳的金融改革一直走在全国的前列。但深圳的金融监管当局在过去的30年间曾两次大规模地把民营的草根金融机构给“灭了”并推广至全国,实在是值得反思。 自上实际80年代,我国确立的多种形式所有制并存的有计划的市场经济的方针政策后,作为改革开放前沿的深圳,中小企业大量浮现,与之相适应的“信用合作社”——民间资金、民营资本参股、管理的草根金融机构亦相伴而生。 这种信用合作社的生意也很红火。但从防范金融风险的角度看,规模较小的“信用合作社”天生存在着脆弱性和大起大落的不稳定性,一旦有经营不善的苗头,则会出现流动性风险。在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及抱团取暖思路下下,深圳的金融监管当局1987年12月出面在对原特区内6家信用社进行股份制改造的基础上组建了全国第一家地方性的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 其后在全国的金融实践中发现,大银行与信用社的目标客户是不一样的。信用合作社的目标客户群是中小型企业(特别是小企业)和周边居民这些中小客户,大商业银行则在是以服务大中型企业客户为主。例如在深圳不仅大企业多,中小企业亦多,资金需求也很旺,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再现, 为应能够对中小企业融资难题,1988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颁布《城市信用合作社管理规定》,明确了“城市信用合作社”是中国城市居民集资建立的合作金融组织。其宗旨是通过信贷活动为城市集体企业、个体工商业户以及城市居民提供资金服务。此后全国各地陆续组建了由城市企业、居民和地方财政投资入股的地方股份制性质的城市信用合作社。到1993年底,城市信用社数量近4800多家,总资产为1878亿元,职工12.3万人。城市信用合作社出现的对缓解民营经济的中小企业融资难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然而也仅是数年间,一些城市信用合作社的经营风险问题陆续出现, 这一次,深圳金融监管当局又以城市信用合作社的“规模小、经营成本高”及“管理不规范、经营水平低下、不良资产比例高、抗御风险能力差、形成了相当大的金融风险”和“为切实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保持社会稳定,确保城市信用社稳健经营和健康发展”之目标,以剥离、注资等手段出面主导成立了在原深圳市16家城市信用合作社的基础上组建的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深圳城市合作商业银行”(后更名为深圳市商业银行、平安银行);深圳又在全国城市金融改革方面拨得头筹,谓之第一家。 当时主管金融体制改革的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朱小华在来深圳实地考察深圳的创新并短暂调研后写给中央的报告认为:“城市信用社存在规模小、经营成本高、股权结构不合理、内控体制不健全等问题,经营风险日益显现和突出。”、“为了根本解决城市信用社的风险问题,必须走深圳创新的合作商业银行道路”。 其后,中国人民银行向国务院递交深圳金融创新的报告。国务院决定推广深圳的成功经验并于1995年9月7日发布《关于组建城市合作银行的通知》,决定在大中城市分期分批组建城市合作银行。3年后又发出通知,将城市合作银行统一更名为城市商业银行。到2007年底,我国已有城市商业银行124家。有过之而无不及的是某些后来者居上,较之深圳合作银行更大更强,他们不仅跨区设网点,还有部分优质的“城市合作银行”的上了市,如现在A股挂牌的“北京银行”“南京银行”“宁波银行”。 城市银行变大变强了,中小企业的融资难度又冒出来了,这回,中国金融监管当局为应对这一反复轮回的“难题”,又开闸发放小型金融机构的牌照,2006 年发布《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2008年发布《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例如至今,深圳已有39家小额贷款公司,6家村镇银行。至2011年一季度,中国已有小额贷款公司3027家,资本金41亿元,贷款金额2407.66亿元。 历史往往有惊人的相似之处,过去的深圳一而再,再而三地对小型金融机构兼并重组,说不准将来这批小型金融机构又会在政府主导下“一大二公”、“做大做强”的幌子下而变身地区性银行。显然,这与当下的“政绩工程”、“长官意志”密切相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