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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要涨工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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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5 12: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华网天津5月14日电(记者张泽伟)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司司长邱小平14日在天津表示,随着中国经济迅速发展,劳资关系总体比较稳定,但仍存在一些不和谐因素。为此,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将采取五项措施提高企业普通职工工资收入,促进劳资和谐。<p>  这五项措施包括:一是推动落实最低工资指导制度。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物价等情况,调整、制定最低工资标准,切实维护低收入职工的报酬权益。</p><p>  二是进一步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形成企业工资共决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确保每个职工分享企业发展的成果。</p><p>三是加强政府监管和服务,完善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及时发布相关信息,为企业通过集体协商合理确定工资水平及其增长提供参考。</p><p>  四是加强对企业劳动定额和工时等劳动标准的管理工作,建立劳动定额标准管理体制,针对当前问题突出的行业和组织制定行业标准,强化对企业劳动定额工作的监督,研究完善特殊工时审批办法,探索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动态监管。</p><p>  五是推动落实艰苦岗位津贴制度。目前已经在煤炭行业实行了艰苦岗位津贴制度,今后将探索在其他艰苦岗位推行这种制度。</p><p>  邱小平是在14日出席“天津开发区工资集体协商奖励暨推动会议”时,做上述表示的。</p><p><a href="http://news.sohu.com/20070514/n250017300.shtml">http://news.sohu.com/20070514/n250017300.shtml</a></p>
发表于 2007-5-20 12:41:00 | 显示全部楼层
物价已经先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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