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消费网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1251|回复: 4

[转帖]沈阳秋房会9月举行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8-12 17:35: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8月11日,市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Element not supported - Type: 8 Name: #comment-->定于9月12日至15日在沈阳(国际)会展中心举行“中国·沈阳2008秋季房地产展示交易会”。 </p><p>房交会期间,沈阳市各区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上个人买卖住房者(包括买房落户的),可享受补助政策。即:个人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面积120平方米以下的(含本数),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发给补助资金;个人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面积120平方米以上至180平方米以下的(含本数),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5元发给补助资金;个人购买存量住房面积在180平方米以下的(含本数),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元发给补助资金;对拆迁取得政府货币安置补偿已享受差额缴纳契税政策的购房人,如新购房屋面积大于原房屋面积的,按照面积差领取补助资金,但个人住房补助资金不能超过其应已缴纳税款的额度。 </p><p>&nbsp;&nbsp;&nbsp;&nbsp;对个人出售取得产权不足5年、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含本数)并符合一定条件的存量普通自用住宅给予补助。即个人出售存量住宅成交单价2000元/平方米以上的,补助标准为75元/平方米;个人出售存量住宅成交单价在1500元至2000元/平方米之间的,补助标准为56.25元/平方米;个人出售存量住宅成交单价1500元/平方米以下的,补助标准为37.5元/平方米。按以上标准,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存量住宅出售方给予补助。 </p><p>&nbsp;&nbsp;&nbsp;&nbsp;房交会期间,存量住房交易手续费减半收取,即3元/平方米;个人贷款购买普通住房抵押(或预告)登记手续费减半收取,即40元/件;个人购买普通住房的房地产证明费减半收取,即50元/件。 </p><p>&nbsp;&nbsp;&nbsp;&nbsp;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本届房交会期间,对会上交易的购房贷款申请,推出三项惠民措施:第一、提高贷款年限,放宽贷款年龄。商品房贷款最长年限由25年提高到30年,二手房贷款最长年限由15年提高到20年;贷款最高年龄由男60岁、女55岁,上调为男65岁、女60岁。第二、提高贷款金额上限。贷款的最高限额由25万元(申请人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和15万元(申请人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相应上调为30万元和20万元。第三、降低首付款比例。购买商品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购房总价款的30%,调整为不低于20%;购买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购房总价款的40%,调整为不低于30%。 </p><p>&nbsp;&nbsp;&nbsp;&nbsp;另外,对在沈购房的辽宁中部七城市(鞍山、抚顺、本溪、营口、辽阳、铁岭、阜新)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开办了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房交会期间,上述七城市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在沈购房同时享受以上政策。 </p>
发表于 2008-8-18 12:49:00 | 显示全部楼层
政策好多啊!
发表于 2008-8-20 14:53: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从侧面反映出房子不好卖啊~!
发表于 2008-9-4 10:4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没有首付比较低的房子?真是买不起啊!
发表于 2008-9-9 17: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卖那么贵,谁能总买啊。。有钱人就那么些,有数地。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沈阳消费网论坛 ( 辽ICP备05015621号-3 )

GMT+8, 2025-5-4 18:10 , Processed in 0.079397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