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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沈阳“房产110”可跨区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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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9 11:14: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给企业打“诚信分”,解决管理难
  建立基层维修网络,解决修房难
  “我们鼓励和支持信誉好、实力强的区域‘房产110’跨区经营。”8月25日,在和平区砂山房屋应急维修站和沈河区格林豪森小区,沈阳市房产局物业处分别召开“房屋基层维修网络建设”和“推进‘物业十公开’”现场会,市房产局物业处处长陈全在会上介绍说。
  收费率低:物业管理凸显矛盾
  “物业管理企业和小区业主之间矛盾很多,集中体现在收费上。目前沈阳市物业企业平均收费率仅有60%至70%。”陈全介绍说,由于收费率低,很多物业管理企业在服务上偷工减料。而多数业主虽然交纳了物业费,但服务预期较高,造成矛盾越来越突出。
  门槛提高:不讲诚信别干物业
  目前,市房产局正对全市物管企业及项目经理进行考核,打出“诚信分”,9月底要在市房产局官方网站上向社会公布。今后,“诚信分”将作为物业企业招投标时的重要考核指标,不及格的物业企业三年内不允许进入沈阳物业管理市场。
  市场整合:跨区经营实现共享
  “今年4月,全市各区都挂牌成立了‘房产110’。我们鼓励和支持信誉好、实力强的区域‘房产110’跨区经营。”据介绍,沈河区“房产110”服务范围几乎涵盖房屋维修的各个方面,用高效优质的服务赢得了用户口碑,其维修范围目前已遍及全市各区。
  啥是“物业服务十公开”
  据了解,针对物业管理企业与小区业主之间互相不信任及个别物业管理企业服务不公开、不透明的问题,市房产局物业处要求全市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必须实行“物业服务十公开”??小区保洁服务标准、秩序维护标准、维修服务标准、服务收费标准、费用收支情况、物业服务企业信息、项目经理信息、业主委员会信息、社区委员会信息及物业服务投诉电话等10项内容,都要在小区公示牌上一一明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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