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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17 12: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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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face="仿宋_GB2312">真是的,曾经在北行的夜市丢了我的第一台手机,NOKIA8210啊,当时好多港台电视剧都用的那款,经典直板机.太原街现在治安也越来越差,不止一次看见新疆的小孩子明抢;我同学在五爱买衣服时把包包放在一边让人那走了,尽管之后我随时记着"包不离身"这几个字,可是在新玛特试鞋的时候还是把包给弄丢了,最后一瞬间啊,我把包放在服务员的桌子上还跟她交代了,结果什么都没了.所以以后我再也不去"雷莎"那家买衣服,肯定跟小偷有勾结,况且她们店上没有监视器外人肯定不知道这些.我在大馆买了一条靴裤只要65,她那就卖240,看她家的衣服估计也是五爱的东西,只不过贴个牌子.大家明眼能看出来啊.</fo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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