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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历经15年 沈阳“李连贵”商标争夺案终于落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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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8 10:15: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些年,可算有了个结果。”上周末,手捧着商标注册证,李富洲内心五味杂陈,老泪纵横。

李富洲,沈阳李连贵熏肉大饼餐饮中心(以下简称沈阳李连贵)法定代表人。2001年,沈阳李连贵卷入了一场商标争夺战中,对手是四平李连贵饮食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平李连贵)。

多年来,双方数次对簿公堂,对于判决结果双方中总有一方不服,以至于这场从名称之争上升到商标之夺的长久战耗时多年。

事实上,双方争议的焦点在于异议商标(沈阳李连贵申请的商标)申请注册是否违背《商标法》的相关规定。

不过,2014年12月5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让这场商标争夺战得以画上句号。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若沈阳李连贵商标被核准注册,相关公众应当可以将两者所提供的商业服务来源加以区分,不会造成混淆或者误认。因此,沈阳李连贵获得了35类“李连贵”“李连贵熏肉大饼”商标。

四平李连贵来沈“摘牌”

2008年提起商标注册,时隔7年,2015年3月才将商标注册证拿到手。如此辛酸的历程让李富洲和他的团队曾寝食难安,以至于谈起这场商标之争李富洲几度潸然泪下。

2001年4月,李富洲收到一张四平市铁西区法院的传票,原告正是四平李连贵,控告沈阳李连贵侵犯其商标权和商号权。

事实上,对于这张传票的到来李富洲并不感到意外:“这就是四平李连贵收编遭拒绝后,打出的‘第一拳’。”

李富洲回忆,“在早先,四平李连贵负责人曾多次和我们谈合作,要求我们归属他们,否则就诉诸法律。”

可是李富洲认为,多年来沈阳李连贵靠政府的支持和自身的努力,在沈阳赢得声誉和百姓的信赖,“要谈就谈共同发展,何谈归属?”

关于侵犯商标权,李富洲更是显得很诧异。“第一,我们根本没有使用过四平李连贵注册的图形商标,甚至不知道他们商标的样式;第二,我们是沈阳老字号和地方知名风味小吃,在沈阳有几十年的历史,何谈侵权?”

种种原因,双方没谈拢。首次“过堂”是2001年4月28日,四平李连贵上诉至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告沈阳李连贵商标侵权,同年6月27日,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立案审理。

2001年7月3日,沈阳李连贵对管辖权提出异议,申请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管辖,不过10天后,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以侵权损害后果发生地属四平法院管辖为由驳回沈阳李连贵管辖异议请求。之后沈阳李连贵又一次提出异议,同年10月30日被吉林省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

2002年3月13日,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初审认为,“李连贵牌”服务商标应视为公众所熟知。沈阳李连贵使用李连贵牌服务商标,已构成对四平李连贵的侵权,沈阳李连贵立即停止使用“李连贵牌”服务商标。同年5月25日,沈阳李连贵不服上诉至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02年7月20日,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沈阳李连贵对四平李连贵商标侵权成立,驳回沈阳李连贵上诉,维持原判。

2002年11月6日,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委托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代为执行。

2013年6月17日,虽然是夏天,不过李富洲却感到一丝寒意。这一天,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下达民事裁定,限沈阳李连贵停止使用“李连贵”名称,并执行吊销沈阳李连贵执照。

对此裁定结果,沈阳李连贵不服,于2013年6月23日提出执行异议申请。7月30日,沈河区人民法院重新开庭,召开双方执行答辩听证。8月12日,沈河区人民法院下达执行裁定书,撤回原民事裁定书。8月21日,四平李连贵不服沈河法院执行裁定,上诉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不过,2013年11月20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四平李连贵复议申请。

至此,两个李连贵牌匾之争告一段落。


 楼主| 发表于 2015-5-18 10:17:19 | 显示全部楼层
由名称之争升级到商标之斗

经历摘牌事件以后,沈阳李连贵意识到了商标的重要性。2008年开始,沈阳李连贵陆续向国家商标局在35类(饭店连锁管理,饭店经营,广告类)上,申请注册了“李连贵”和“李连贵熏肉大饼”两个文字商标。

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35类商标初审公告刚发布,四平李连贵便提起商标异议申请,这也标志着双方再次进入官司模式,只不过争的内容有所改变,从原来的名称之争上升到商标之争。

四平李连贵认为,沈阳李连贵申请的35类商标与他们先前已经成功注册的43类“李连贵LLG及图”构成类似。

而李富洲对四平李连贵提出的异议不解,“都是自己人,而且我们是将李连贵发展壮大,注册商标没问题啊。”况且他不但继承了传统的制作工艺,而且继续研究,把制作熏肉传统使用的九种中草药秘方调剂成现在的十二种,并配以独制的甜面酱,使传统工艺制作得到新发展。

制的甜面酱,使传统工艺制作得到新发展。

李富洲说,几十年来,沈阳李连贵熏肉大饼店知名度在不断地提升,先后获得了辽宁风味名店、辽宁省知名企业字号、辽宁及沈阳老字号、中华最佳名小吃、辽菜示范店、老百姓最喜欢的沈阳旅游名品等荣誉。

“二李”渊源深远

事实上,沈阳李连贵与四平李连贵有着千丝万缕的关联。

公开资料显示,李连贵熏肉大饼于1842年由河北滦县柳庄人李智始创的“兴盛厚肉铺”发展而来,其子李广忠(乳名连贵)在吉林省梨树县受民间老中医指点,改进了制作技艺,配以多种中药熏制,味色俱佳,后传称“李连贵熏肉大饼”。

据沈阳市志记载(1980年版本),李连贵熏肉大饼店坐落在沈河区中街路70号。1940年李连贵之子李尧到四平开设分号。1950年李尧之子李春生由四平迁至沈阳,在城内广生堂胡同开设了李连贵熏肉大饼店。1956年,李连贵熏肉大饼店实行公私合营后,越办越兴旺。再后来,李连贵熏肉大饼店迁至现址,改名为“新中饭店”。传统的熏肉大饼品种被取消,只经营米饭、花卷、大锅菜。1980年,李连贵熏肉大饼店重新挂起了金字牌匾,恢复并保持了熏肉大饼的传统工艺。1983年,沈阳李连贵熏肉大饼被市政府命名为沈阳市名牌食品。

李富洲提供的一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显示,沈阳市李连贵熏肉大饼餐饮中心(有限公司)于1984年8月4日成立,住所是沈河区正阳街88号8门,法定代表人是李富洲本人。

李富洲表示,即使改成公私合营后,也有李连贵的后人供职。李春生的女儿李慕白曾在沈阳李连贵任业务经理,现在已经退休。
 楼主| 发表于 2015-5-18 10:17:48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平李连贵败诉

从最初的停止使用名称诉求升级到后来的商标之争,争议中的双方,从没有停止申诉、上诉之路,细数商标争夺战的轨迹,双方似乎没有赢家。

由于沈阳李连贵在35类商标注册“李连贵”“李连贵熏肉大饼”,引起2009年四平李连贵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递交异议申请。

2012年3月6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下达商标异议裁定书,驳回四平李连贵商标异议申请,认为被异议商标“李连贵”和“李连贵熏肉大饼”与异议人四平李连贵引证在先注册的“李连贵LLG及图”未构成类似。不过,四平李连贵对此裁定不认可,2012年4月16日,向国家工商总局商评委员会申请复审。

2013年10月9日,国家商评委下达“李连贵”“李连贵熏肉大饼”商标异议复审裁定书,认为“申请人复审理由不成立,被异议商标予以核准注册”,驳回四平李连贵商标异议复审请求。

根据行政判决书显示,四平李连贵认为国家商评委做出的裁定“在法律适用方面仅适用了程序性条款,未适用实体性条款,属于适用法律错误”,2013年11月18日,行政起诉国家商评委至北京一中院,第三人沈阳李连贵。

2014年4月2日,北京一中院开庭审理商标异议行政纠纷案。同年7月23日,北京一中院下达行政判决书驳回四平李连贵的诉讼请求。

对于北京一中院的行政判决书,四平李连贵仍然是不服,2014年8月5日上诉至北京高级人民法院。2014年11月27日,北京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商标异议复审行政纠纷案。

2014年12月5日,北京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双方争议的焦点在于异议商标(沈阳李连贵申请的商标)申请注册是否违背《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四平李连贵公司和沈阳李连贵餐饮中心应当共同维护老字号的传承,将老字号发扬光大,同时也需要注意在各自发展过程中对商标标识加以区分,便于相关公众能够识别服务的不同来源,综合本案的案情,四平李连贵关于被异议商标制定的服务与引证商标核定的服务具有密切关联性,若异议商标被核准注册,必然会导致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的主张不成立。并于当日下达行政判决书,驳回四平李连贵上诉请求。

2015年3月,沈阳李连贵负责人李富洲终于等来了商标总局寄来的商标注册证。

上周末,在李富洲提供给记者的商标注册证上,记者看到“李连贵”和“李连贵熏肉大饼”商标证书,核定的服务项目是第35类,有效期到2020年8月27日。

面对记者的采访,李富洲语重心长地表示:“我们(沈阳李连贵和四平李连贵)都是李连贵老字号的传承人,我们应该共同将老字号发扬光大。”李富洲希望,双方不要再因种种问题纠缠下去,而是想办法将祖宗的产业延续下去。

就案件的详细情况,5月14日,记者与四平李连贵方面取得联系,并表示核实采访的意图,一名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相关领导出差。随后,她记下了记者的联系方式。不过,在记者截稿之时,没能得到四平李连贵方面相关负责人的回复。

发表于 2015-5-18 18:25:41 | 显示全部楼层
虽然我是沈阳人,但是我不得不说,这事情太流氓了,偷人家牌子做生意之后还有理了
发表于 2015-5-18 21:42:43 | 显示全部楼层
两家本来就是一家,这个历史问题。
发表于 2015-5-27 09:20:24 | 显示全部楼层
说起来我与这个饼店也有渊源,几十年来都喜欢,伪满时在梨树县就吃过,国民党时家搬至四平也时而买来全家品尝,解放后在沈阳吃的次数更多了,尤其“文大”后経常与家人或亲朋到李连贵大饼店聚餐。所以,我从不认为这两家有谁不合法,当然主要是根据十几年来电视、报纸等媒体的报道来判断的。我听四平的一位老乡说,当年四平李连贵新上来一位掌门人,没本事搞好营业,就靠打假提高收入,先把四平的假店逐个打败吞并后又到外地去打,得到不少甜头,当然这并没有错,但对沈阳这样既有李连贵后人又有多年経营历史的店,仍一味纠缠,不免令人遗憾!据我近两年观察,不论沈阳的还是四平的店,所做的肉和饼都在退步,具体就不在本贴点评了。

评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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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27 12:29:11 | 显示全部楼层
都不好吃。。。还没有沈阳街头卖的熏肉大饼好吃
发表于 2015-6-2 15:55:41 | 显示全部楼层
3719abc 发表于 2015-5-27 09:20
说起来我与这个饼店也有渊源,几十年来都喜欢,伪满时在梨树县就吃过,国民党时家搬至四平也时而买来全家品 ...

您老人家今年有70多岁了吧。。。。真是失敬啊
发表于 2015-6-2 16:36:37 | 显示全部楼层
打赢也罢,赶紧提升吧,别一味放代理,也要提升点品味,弄点互联网
发表于 2015-6-3 07:00:13 | 显示全部楼层
LVMH 发表于 2015-6-2 15:55
您老人家今年有70多岁了吧。。。。真是失敬啊

七十九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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