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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金德失踪球员现京城 讲述逃亡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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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6 13:58: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日前境外媒体报道了中超联赛长沙金德俱乐部球员李振鸿被逼供打假球一事,随后长沙金德俱乐部正式对外宣称球员李振鸿已经“失踪”。昨天,李振鸿出现在北京的一家宾馆中,向记者披露了被几名男子逼供的过程和数天来自己的“逃亡”经历
发表于 2007-9-16 16:03: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临时变更采访地点已“逃亡”多个城市<p><br/>  昨天下午,由于担心人身安全的问题,李振鸿开始对于记者当面采访的要求有些犹豫。经过考虑之后,他才决定在当代商城附近的一家咖啡厅见面。就在记者到达时,李振鸿临时更换了谈话地点,改约在了一家宾馆的咖啡厅内,并在见面后很谨慎地要求记者出示相关证件。</p><p><br/>  “不好意思啊,现在我也没办法。”坐在角落中的他苦笑着说,自己刚刚从香港返回北京,当晚还要乘飞机去别的地方。按照他的说法,只剩“半条命”的他现在是一种“逃命”的状态。之所以要去香港是因为当时逼供他的人曾经说,只要他还在内地,不论逃到哪儿都能找到他,而向媒体爆料也是为了寻求舆论上的支持。李振鸿表示,在此之前已经辗转了北京、沈阳和香港等多处。</p><p><br/>  ■打人者自称是老板派来的</p><p><br/>  李振鸿说,8月24日晚上9点30分左右,一名自称老板(俱乐部董事长张彭)司机的男子将他叫出宿舍,随后便被4名陌生男子带到了距离宿舍不远的一间平房内。李振鸿称,在此后的8个小时内,这4人逼他承认在对浙江的比赛中打假球并收取他人的贿赂,由于自己并不承认,对方将其捆绑装入麻袋后进行恐吓并曾让其留下“遗言”。</p><p><br/>  为什么没有当即报警呢?“事后老板说要调查这件事,并表示不会冤枉任何人”,李振鸿对于这个问题的解释是,在对青岛队的比赛结束后曾经开过一次会,俱乐部董事长张彭的话让他宽了心。</p><p><br/>  李振鸿向记者展示了其头上的伤疤和肋部被打处,并表示这是被“逼供”期间遭受毒打所致。“说是老板派来的,但我自始至终也没见俱乐部的人”。尽管他认为这4人是俱乐部指使的,但他也承认自己没有证据。</p><p><br/>  ■当时那种情况下离开是迫不得已</p><p><br/>  李振鸿介绍说,9月7日,4人中的两名男子再次找到他,并表示要他限期交出10万元现金,并再次恐吓威胁他。在返回宿舍后,李振鸿当即报了警,最后在株洲市嵩山路派出所民警的帮助下“逃离了”球队基地。记者联系到嵩山路派出所后,工作人员表示,当天的值班民警不在,因此无法就此事给予答复。</p><p><br/>  为什么要离开呢?“半条命都没了谁还敢呆下去啊”,李振鸿认为,在俱乐部所在的金德工业园内两次发生同样的事情,已经容不得自己再继续呆下去了。从派出所出来之后,李振鸿第二天凌晨到达了北京,之后便开始了他的“逃亡”历程。“除了回沈阳我姐姐那儿拿了些衣服和钱之外,我连父母也没通知”,李振鸿说,现在自己担心给家里惹上麻烦,因此家里打来电话都不敢接。</p><p><br/>  ■怀疑有人密告其打假球而招祸</p>
发表于 2007-9-16 16:04:00 | 显示全部楼层
“肯定是有人拍着胸脯向老板说我打假球了。”对于自己为何被逼供的问题,李振鸿怀疑,有可能是俱乐部总经理金焱向张彭打了小报告,但这种说法目前同样也找不到证据。而当记者问及外界传闻的其打假球的事情时,李振鸿称自己是清白的,表示绝对没有打假球。李振鸿说,自己的离开并不是想给俱乐部造成麻烦,只是希望俱乐部能够给他澄清一下,证明他没有打过假球。而对于今后的职业道路和打算,李振鸿表示,在这件事情处理完有一个结果之前,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朱振华)
发表于 2007-9-16 16:0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07-9-16 18:38:00 | 显示全部楼层
<p>黑啊,足球</p>
发表于 2007-9-16 22: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p>打死也活该,打假球还想过好日子? 中国踢职业足球的基本都算可打死的范围内</p>
发表于 2007-9-16 22:53:00 | 显示全部楼层
该打的是后台。[em05]
发表于 2007-9-17 00: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拍电影了,现成的素材。[em01]
发表于 2007-9-17 02:26:00 | 显示全部楼层
<table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72" border="0" style="WIDTH: 54pt; BORDER-COLLAPSE: collapse;"><colgroup><col width="72" style="WIDTH: 54pt;"></col></colgroup><tbody><tr height="19" style="HEIGHT: 14.25pt;"><td width="72" height="19" style="BORDER-RIGHT: #ece9d8; BORDER-TOP: #ece9d8; BORDER-LEFT: #ece9d8; WIDTH: 54pt; BORDER-BOTTOM: #ece9d8; HEIGHT: 14.25pt; BACKGROUND-COLOR: transparent;">第一次见到强人啊```</td></tr></tbody></t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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