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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又出损招,“不可抗力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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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9 20:36: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今天晚上看的《生活导报》,现在开发商又出损招了,沈阳宏发的房地产开发商跟购房者签订的合同是去年12月底,但是到了期限,他们给了钥匙,却没有电和其他,这样就是交了钥匙,但是购房者认为没有电无法入住,开发商居然拿着合同条款中不可抗拒因素可以不赔偿的理由,说是因为南方台风造成的,没法运来建材,太歹毒了!</p>
发表于 2008-1-9 23:37:00 | 显示全部楼层
太歹毒了!
发表于 2008-1-9 23:48:00 | 显示全部楼层
老话说的好,买的永远没有卖的精
发表于 2008-1-10 00:5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方的台风跟没电有什么关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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