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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区划调整后“换区房”权属登记统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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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1 10:15: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沈阳市区划重新调整后,原东陵区部分区域调整至沈河区、大东区、和平区、皇姑区;于洪区部分区域调整至皇姑区。

  那么,行政区域调整涉及的市民想办理房屋产权登记该怎么办?9月7日,本报记者从市房产局独家了解到相关政策。

  移交12万卷房产档案

  此次区域调整,共涉及12万卷房产档案的移交。
“其实,居民不必觉得影响有多大。目前,调整到沈河区、皇姑区、大东区、和平区的房屋权属登记工作由沈阳市房产局负责,整个档案接收过程历时两个月,5月-7月。房产局采取批量接收的方式,已经将事情做完了。”房产局权属交易中心的相关负责人说。

  为保证档案移交期间,百姓能够正常办理各类房屋产权登记,房产局组织了30余人的档案接收队伍,采取了分批快速接收,交叉办理的方式。

  沈河房产超市统一办

  那么以后处于行政区域调整的居民要办理房产权属登记,该怎么办理呢?“很简单,只要是涉及的居民,直接去沈河房地产超级市场(原惠工板行)就行,那里采用市房产局统一的办证模式受理,然后按照流程办理,就可以了。”市房产局权属交易中心的相关负责人解答。

  记者了解到,市房产局成立了于洪、东陵工作组,专门负责为划出区域的百姓办理产权登记,地点就在沈河房地产超级市场(原惠工板行)。

  地址变更登记不收费

  按照《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房屋的地址发生变更当事人要申请变更登记,变更登记是一个独立的登记种类。

  此次,房产局特意推出了变更登记与其他登记合并办理的工作方式,即百姓在办理房屋买卖、继承等登记时可同时申请地址变更登记。

  由于此次房屋行政区域调整属政府部门的整体规划,房产局经报请市有关部门批准,对因区域调整办理的房屋行政区域地址变更登记不收取查档费及登记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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