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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等等啊

20条公交专用道明日正式启用 侵占公交专用道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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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9-1 09:45:40 | 显示全部楼层
占公交专用道今日起当场处罚 3种情况不予处罚

辽沈晚报讯 主任记者温俊勇 记者王储报道 今起,社会车辆随意占用公交专用车道,将被当场处罚,严重者将被拖车。
  昨日下午5时许,沈阳市铁西区建设大路与兴华街路口,一名驾车巡逻至此处的交警告诉记者,今日起,该区大队的一部分警力将抽调到建设大路和保工街上,专门检查公交车道被占用的情况。他还表示,甚至连拖车都已经协调完毕,只要条件符合的,可以随时予以拖车。“虽然要求严肃执法,按上限处罚,但是我们也会考虑具体情况的,而不是一点不近人情。 ”一位交警大队副大队长表示,由于认定社会车辆占用公交专用车道的标准,还有很多市民并不清楚,所以,首日警方在处罚的同时,教育工作同样重要。“现在很多驾驶员,根本连虚线和实线的意思都不明白,预计肯定会有很多车主因为这样的原因违规并道进入公交专用车道,导致被拍照。 ”很多交警都有这样的担忧。“严罚和说教相结合,将保证被罚车主理解。”沈阳警方一位负责人表示。“一定要在黄虚线或白虚线处驶进公交车道,并快速驶出公交专用车道,而不能在实线处驶进。”沈阳市交警支队交通处杨志庆处长提醒。
  对非机动车占用公交专用道的行为,虽然不会被拍照,但是交警将会在路口进行执法。
  已经施划的公交专用道
  崇山路、北海街、滂江街、万柳塘路、文化路、南五马路、建设大路、保工街、塔湾街、泰山路(北陵大街—黄河大街)、黄河大街(泰山路—南京街)、南京街(黄河大街—南五马路)、市府大路(全线)、北顺城路(全线)、津桥路(东顺城街—小东路)、中华路(全线)、中山路(胜利大街—中山广场)、十一纬路(全线)、大西路、小西路。
  再次提醒
  不予处罚的情况
  1、遇到道路路口,借用公交车道右转弯。
  2、目的地到达,比如到达某沿街单位(有道路出口)、驾驶员借用公交专用道驶出道路。
  3、在允许临时停车路段,机动车临时停车上下乘客。
  将被拍照罚款的情况
  1、机动车在公交专用道上行驶。
  2、机动车借用公交专用道右侧超车。
  3、机动车谎称右转弯或到达沿街目的地,但经证实该地点不是路口又没有任何出口。
(辽沈晚报)
 楼主| 发表于 2010-9-2 12:22:35 | 显示全部楼层
125人占公交专用车道被罚 被罚者八成是女司机
http://news.nen.com.cn     2010-09-02 07:42
被罚者八成是女司机

  9月1日,沈阳交警对社会车辆占用公交专用车道的行为进行了查处,共有125人因此被罚100元,其中80%都是女司机。
  当天,记者跟随皇姑交警大队对在黄河大街昆山路至岐山路段社会其他车辆占用公交专用车道的行为进行查处。自10时05分至10时25分,有6辆社会车辆占道行驶,除一辆吉林籍车辆因不熟悉沈阳路况被教育放行外,其他车辆驾驶人都被处以100元罚款。
  10时05分,一辆车牌号为辽A5K36X的别克轿车在该路段由南向北的公交车专用道内行驶。司机郑某(女)被交警拦下后,竟称自己不知公交专用车道其他车辆不许占用,她觉得,公交专用车道上只要闲着,其他车辆就可以借道通行。
  随后,一辆车牌号为辽A73S8X的灰色轿车驶入公交专用车道被民警拦下。面对民警,女司机辩称自己想借道右转。可事实上,由于岐山路是由东向西单向通行,安装在黄河大街昆山路至岐山路段上方的交通指示牌明显标示禁止车辆右转。
  10时20分,车牌号为辽APY13X和车号为辽AJS98X的两辆私家车一前一后驶入公交专用车道,一辆232路公交车被其挡在后面。民警发现后立即上前予以纠正。驾驶人见到民警后,立即要驶离公交专用车道。上述两辆私家车的司机也为女性。
  凡公交车道都不敢走

  8时09分,记者从市委附近打车到中兴大厦,途经十一纬路、中华路两条设立公交专用车道的道路,出租车司机非常注意规避最右侧道路,他说:“现在公交专用车道真不敢走啊!拍一次就罚100元,一天活白干了,如果被拍两次,那自己还得倒贴钱。”
  一路走来,李师傅一直选择在二车道行驶。记者注意到,社会车辆司机也很注意行车路线,记者只发现一辆出租车在“公交专用车道”行驶。
  随后,记者又从太原街北口打车体验中山路、小西路一线公交专用车道通行情况,发现社会车辆和出租车仍然没有占用最右侧道路情况。开出租车的单女士说:“司机还是很注意自觉遵守交通秩序。青年大街还发生这样的事,因大家都避让两侧公交车道,结果发生拥堵,后来才知道,这条道未设公交专用车道,大家都谨慎过头了。”
  自行车骑上专用车道

  8时50分,记者在小西路北侧红十字会车站进行路面观察,在十分钟内,只有6辆自行车和电动车选择在自行车道通行,其中还有3辆车是逆向通行。而在自东向西的公交专用车道上,先后有31辆非机动车选择在此通行,包括自行车15辆、电动车15辆、手推车一辆。一辆环路车不得不越过单黄线到二道行驶,以避让行车人。
  而同样的情况几乎在每个靠最右侧的机动车道上都有出现。公交车专用道变身自行车道。市交警支队法制控申处李文胜科长告诉记者,根据《辽宁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执行标准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可处30元罚款。交警部门可以对在公交专用车道上的骑车人进行罚款,但现在的管理重点是机动车占用公交车道情况,对非机动车的管理会在下一阶段进行。
  记者注意到,在占用公交专用车道的违法情况中,非机动车占了大多数。而因为避让骑车人,很多公交车被迫违章越过单黄线,这一问题应引起有关部门的关注。
(沈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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