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发表于 2011-2-14 21:13:46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掌握更多信息之前,不好下结论
她周五下这个通知,如果其它部门有异议可以马上纠正,应该是其 ...
zykl 发表于 2011-2-14 20:37 
没有亲身经历,我们都是旁观者.单从这封邮件来看,我觉得她做的并不合适.
关于通知和异议.这个属于部门之间沟通受阻.这不是某个人的原因.
既然矛盾的集中点在她的身上,她首先应该承认自己的失误.而不是以私人信件的方式来抱怨和推卸责任.
其实,我觉得她还莫不如直接找楼主说明情况.这并不是什么困难的事.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
可是她没有这么做.所谓的经验不足,在这里也能体现出来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