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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8月起沈阳市沈河区房屋出租要办准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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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7 09:28: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从8月1日开始,沈阳市沈河区内的房屋想要出租必须办理《准租证》,房屋所有人到当地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站就可办理。由房产局委托各个街道办事处收缴房屋租赁手续费,按照规定标准,每套房屋租赁每年收取80元,该费用由出租人承担。这是记者从7月26日召开的沈河区加强和创新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工作推进会上了解到的。
        沈河区对流动人口和房屋出租实行网格化管理。一级网格是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办公室,二级网格是服务管理中心,三级网格是服务管理站,派出所是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具体执行部门,负责管理流动人口和房屋出租。依托网格化管理机制统一编号,对审核通过并符合条件的出租房主发放《准租证》和编码牌,实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制度,落实房屋出租人、承租人的相关责任。
        (记者柏岩瑛)

来源: 辽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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