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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女子汉庭内被电身亡 家属获赔7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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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27 22:54: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她走得太没有尊严!”时隔1年,小白回想起发现妻子死亡的那个早晨,依然语气哽咽。

  2012年6月15日一早,小白的妻子大雁被发现半裸着趴在汉庭快捷酒店沈阳中街店入住房间的门厅西南角的洗漱盆旁边,已经死亡多时。

  本来是带着妻子到沈阳来检查身体,结果却让只有7岁的孩子永远失去了母亲,小白将汉庭酒店一方告上法庭,经沈阳市两级法院审理,法院终审判决酒店一方赔偿大雁家属76万余元。

  酒店惊魂夜妻子半裸死亡

  2012年6月14日,小白陪妻子大雁来沈阳检查身体。当晚,夫妻二人与妻弟入住在中街汉庭快捷酒店,“晚上11点多吧,我们喝完酒就回到房间,我和小舅子在他房间聊天,妻子说先回房间洗澡。

  晚上我回房间的时候敲门,没反应,我以为妻子已经睡了,房卡在她手上,当时挺晚了也找不到服务员开门,就和小舅子一间房睡了。第二天早上,我又去敲门,还是没反应,找来服务员打开房门,发现她半裸着跪状趴在门厅西南角的洗漱盆旁边,左手下垂,右手搭在洗漱盆上,洗漱盆里面还有一个带着电线的电吹风。我一碰她,感觉身体已经发硬了!她应该是洗漱之后用吹风机时触电了!“小白回忆。

  报警后,警方到现场勘查,发现酒店房间内水龙头、电吹风等设施漏电,初步判断大雁为电击致死。

  经过鉴定,大雁确系电击而亡。

  死因成谜?酒店要求鉴定

  大雁的父母只有58岁,她和小白的孩子才只有7岁。

  多年前,他们从老家到辽宁省海城创业,经营着一家服装公司,事业已经走上了正规。

  这一下,老人失去女儿,儿子没了妈妈。

  小白认为是酒店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遂致被害人身亡。

  在多次找酒店相关负责人协商被拒绝后,只好将酒店告上了法庭。

  小白一方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120万元。

  不过汉庭酒店一方则认为这个案子法院应当中止审理,因为公安机关已经介入调查,并没有确认该案不属于刑事案件范畴。“是不是他杀?是不是自杀?不能排除被害人主动触电和间接触碰电源导致触电的可能性。我们要求对现场进行鉴定,确定漏电的具体部位。”汉庭一方表示。

  酒店担责 判赔76万元

  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理后认为,根据相关证据,可以排除大雁自杀和他杀的可能,警方也并未对此案进行刑事立案侦查,那么可以断定酒店一方没有尽到安全保障的基本法定义务。即使经过司法鉴定确定了漏电的部位,也无法证明死者大雁自身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酒店依然不能免责。

  日前,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汉庭酒店一方赔偿大雁家属76万余元。

  案件已经执行完毕。“多少钱也换不回她的命啊!我希望这个案子能给汉庭酒店一个提醒,他们是酒店的经营者,是最了解酒店的人,希望他们在以后能够重视安全问题,不要让悲剧再次发生!”昨晚7时许,远在海城的小白在电话中表示。

来源:辽沈晚报作者:隋冠小中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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