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消费网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1026|回复: 0

铁岭所有企业都可冠名“沈阳”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8-10 19:18: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如今,在铁岭全域,只要想落户的企业符合条件,都可直接冠名“沈阳”。8月7日,记者从铁岭市工商局获悉,已有39家企业获此待遇。

    作为沈阳经济区中的一分子,2009年,铁岭市开始实施沈阳经济区工商一体化工作机制。最初,可冠名“沈阳”的企业范围仅限于铁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随着沈阳经济区“抱团”发展越来越紧密,沈阳、铁岭两市在企业注册登记方面不断加强协作,铁岭境内可冠名“沈阳”的范围扩展至全地区。

    在沈铁两市打破行政区划、工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大协作的背景下,两市鼓励、支持同城区域内投资者跨区域进行投资经营,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政策,两市市场主体基础信息实现了共享共用、互联互通。

    截至目前,沈阳、铁岭两市工商部门在诸多方面都实现了结果互认。比如,互认两市中介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评估报告及审计报告;互认经两市登记机关核定的企业名称;互认两市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等级结果等。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沈阳消费网论坛 ( 辽ICP备05015621号-3 )

GMT+8, 2024-5-3 21:17 , Processed in 0.073917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