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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沈阳二手房营业税免征期已调整为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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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 11:34: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3月30日,财政部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免征期由五年调至两年。昨日记者了解到,沈阳地税部门已在第一时间更新系统,新政策实施首日,在直属分局有7人享受到政策优惠。

昨日11时,沈阳市房产交易大厅一楼纳税咨询窗口,不少人在咨询营业税新政策。工作人员介绍,沈阳市地税部门严格落实新政,第一时间对征收系统进行更新,已于昨日正式实施新政策,免征期由五年调整为两年,同时,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的标准、办理免税的具体程序等无变化。

记者获悉,在新政策实施首日,仅直属分局受理的申请中,就有7人享受到政策优惠,“他们的房屋购买时间在两年以上五年以下,此前是需交营业税的,现在,普通住房全额免税,非普通住房按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的差额征收。”另外,昨日在直属分局有2名纳税人在新政策发布前提交了申请,但尚未完成缴税。“他们获知新政策后,先退出了流程,后又重新提交了申请。”沈阳市地税局工作人员介绍,此种情况可按新政策执行,但已缴税的纳税人无法要求退税和重新办理。来源:华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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