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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沈阳:霸王条款被废止 修车不必非去4S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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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3 20:55: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了解,从今年1月1日开始,由交通运输部、环保部、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等八部委联合发布《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实施管理办法》开始实施,其中明确了很多汽车行业内的霸王条款将被禁止。1月12日,记者采访了沈阳交管部门、部分4S店,详细了解了这项让车主倍感欣喜的新政。

  探因

  霸王条款后有巨大利益

  据沈阳交管部门公布的数据显示,沈阳机动车保有量在170万辆左右,全市每天在交管部门注册的新车上牌数量在700辆左右,已经成为一个巨大的市场。很多驾驶人都知道,购买车辆后,面临着保养、更换零件等巨大的消费支出。一直以来,汽车销售和售后企业抓住驾驶人的心理,规定“在保修期内如果不在4S店保养,车辆一旦出了故障,4S店有理由拒绝车辆保修”,这种汽车行业内已存在很多年的行规,一直侵害着消费者的权益。

  今年1月1日,由交通运输部修改的《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开始实施,其中明确规定了厂家和4S店不得以“不在官方授权店保养为由拒绝给车辆质保”。

  “这就是说,驾驶人有权自主选择维修经营者进行维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指定维修经营者,消费者可以自行选择维修保养店。”沈阳某汽车4S店的维修总监赵先生表示,这段时间很多汽车售后服务企业都关注到了这条消息。如果4S店还有“你在别人那修,出现问题4S店都不管”的说法,就属于违规行为了。

  新规

  自买配件更换光明正大

  “我自己去配件城购买优质机油,价格还很便宜,而4S店给我保养的机油,质量不好价格还贵。”市民杨先生表示,一直以来他自己购买机油找修理厂进行保养,都是偷偷摸摸的。这一点也是汽车驾驶人十分不满的事,“其实谁心里都明白,这其实就是利益驱使的,让消费者明知道价高还无奈地掏钱,有强制消费的嫌疑。”

  而新规实施后,4S店不能再强行使用原厂件,托修方、维修经营者可以使用同质配件维修机动车。车主可以自己购买一个质量、配置差不多的零配件进行更换,4S店或厂家不能以此为借口推卸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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