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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13日起购二手房可享公积金贴息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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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0 13: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申请沈阳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的,可直接享用二手房公积金贴息贷款,更加快捷便利。昨天,记者从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自3月13日起,继续开展阶段性存量房(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业务,这是继去年6月沈阳住房公积金针对商品房阶段性开展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业务后,又一次开展该业务。

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是指管理中心将受理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转由承办银行使用银行信贷资金发放,贷款职工只需按公积金贷款利率向承办银行还本付息,承办银行自营性贷款利率与同期公积金贷款利率之间的利息差额,由管理中心承担。

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的申请条件、贷款类型、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贷款利率、审贷程序及所需要件、本息偿还方式等与现行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完全相同。 需要注意的是,本次阶段性存量房(二手房)贴息贷款适用范围为沈河、和平、铁西、大东、皇姑、于洪、浑南市内七区的存量房(二手房)。沈北、苏家、辽中、新民、法库、康平存量房(二手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继续使用住房公积金在各区办理。

市内七区存量房(二手房)贴息贷款业务办理网点:

1.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沈河管理部:沈河区惠工街159号(地铁二号线金融中心站B出口南侧)

2.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平管理部:和平区和平北大街48号(省妇女会馆对面)

3.中国银行辽宁省分行营业部:沈河区市府大路253号(原市政府南门对面)

4.中国银行沈阳中山支行:和平区和平北大街69号(总统大厦B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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