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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出租车运价拟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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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26 10:11: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广泛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及社会各界的意见,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21号),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组织召开“调整出租车运价及建立气价与运价联动机制听证会”。
  谁可以参加听证会?
  本次听证会设听证会参加人21名。其中:消费者10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2名,经营者2名,专家学者2名,政府部门和其他社会组织人员5名。设立旁听席5个,还将邀请不少于4家新闻媒体参加。
  消费者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和居民社区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在符合条件的报名者中随机选取产生5人,此过程和结果由公证机构进行公证;其余5人由居民社区推荐产生。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人由市人大和市政协推荐,专家学者、政府部门、经营者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参加人分别由相关部门推荐或聘请产生。
  旁听人自愿报名,采取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报名方式,按报名先后顺序产生。
  参加听证会需要什么条件?
  消费者参加人的年龄在18至7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沈阳市户籍居民;具有一定的相关专业知识,熟悉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议事能力。热心公益,有较强的责任心,能够客观发表意见;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自愿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身体健康并能保证本人全程参加听证会。
  旁听人报名年龄在18至7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的居民,能自愿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旁听人在听证会上不进行发言,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在会后以书面形式告知市发改委、市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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