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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电信又显霸王相 一纸通告单方废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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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27 23: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华网消息   "不怕打的多、就怕打的少","49元包月、市话无限打",许多西安的老百姓至今还对这句广告词记忆犹新,可是,日前,西安小灵通包月用户却得到一个"坏消息",实行刚刚1年的49元包月服务被电信公司单方面叫停,这一决定立即在西安电信市场引起波澜,许多小灵通用户对西安电信这种单方面终止合同的行为表示不满。
   
    市话无限打变为最高包180元
   
    小灵通49元包月,指每月只要交纳49元话费,就可以随意拔打电信网内、移动、联通市话,不限时间长短。据了解,这项活动从2004年4月27日开始推出,一直办理到当年的9月份,由于"不怕打得多、就怕打得少""49元包月、市话无限行"的口号十分诱人,包月小灵通成为这时新入网小灵通用户的首选,包月小灵通号也成了不少号贩子手中的抢手货。 
   
    尽管记者一再询问,但西安电信却以商业机密为由,拒绝透露这次资费调整波及的具体人数。以西安小灵通40万的用户基数来看,据记者保守估计,包月小灵通用户最少也有数万人。
   
    在49元包月小灵通入网协议中约定,双方愿意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共同信守49元包月协议。电信公司的49元包月服务项目包括:月租费、来电显示费、拔打电信网内区内、区间通话费,拔打移动、联通区内、区间通话费及拔打17909产生的市话费。电信公司有义务向包月用户提供正常的通信服务和客户服务。
     
    西安市电信公司市场拓展部副经理万小丹向新华社记者表示,当时绝大多数用户都与电信公司签订了1年的使用协议,现在协议已经陆续到期,所以,西安电信将对这项优惠活动资费进行调整。协议到期后,西安电信公司将提供5种资费套餐作为用户变更选择,如客户在协议到期后未主动变更,将按照"49元包180元市话"的资费进行自动变更。也就是说,入网包月的小灵通用户,将由过去的市话无限打变为市话最高180元,一纸公告就废了合同,老百姓当然不答应。许多小灵通用户认为,协议中规定有自动延续的条款,协议到期是电信公司在曲解自己制定的"霸王条款"。
   
    霸王条款存在"致命伤"
   
    根据西安电信向记者提供的包月协议,经过仔细认真的阅读,一位业内人士帮记者点出了这份协议的两处"致命伤":一是,第一条第五款中说,小灵通作为个人通信产品,用户不得将小灵通用作商业、经营行为;二是第三条约定: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协议期满后,双方如无异议,本协议自动延续。第四条还专门提出,各方不得单方面变更或终止本协议,若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法院。
   
    尽管电信公司对此遮遮掩掩,不愿意承认是自己的失误。但是不难发现,电信公司正是中了自己下的"套"。这位业内人士对记者说,首先,小灵通作为个人化的通信产品,到了用户手中,已很难区分哪些是个人通信,哪些是商业行为。且不说如何界定商业和经营行为,作为通信服务提供商,就是想从上万名"无限打"的市话记录中找出"商业"的通话记录,也是难上加难。再者,双方虽然约定协议有效期为自签订之日起一年,但是,这只是前一句,后一句才是这句话的重点,即"协议期满后,双方如无异议,协议自动延续"。这摆明了是电信公司为了扩大市场,稳定消费者,为用户设下的"套"。"协议自动延续"什么意思?就是一直执行下去,这一点这小学生都能理解,没想到结果却是电信公司套住了自己。最后一条则更为关键,说的是各方不得单方面变更或终止协议,若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若协商解决不成,可提交法院。仿佛是专为这次变更或终止而设,没想到电信公司制订的这几个条款,本是套牢消费者的绳子却紧紧地勒住了自己。凭着这样的合同到了法院,消费者肯定会赢。
   
    一位参加了包月活动的小灵通用户对记者说:"当时广告说的好,不怕打得多,就怕打得少,没想到头来电信自己抽了自己一个嘴巴子。"另一位用户则更气愤,"合同是他们订的,到头来违约的也是他们。老百姓简直成了他们的木偶,这种霸王条款何时才是个头呀?"
   
    包月争端引各方热议 
   
    尽管这次争端在西安电信市场引起了极大反响,但是同样作为通信服务提供商,中国联通、中国移动、中国网通等通信服务商对此却出言谨慎。他们均表示,出于可以理解的原因,他们的身份不方便说这个事。而陕西通信管理局有关人士指出,西安电信的小灵通49元包月活动事先没有经过批准,这次进行调整也没有履行报批程序,这种无限打优惠明显属于典型的违规行为,也不符合国家对电信业的定价原则。如果这种促销活动属不正当竞争,扰乱了市场秩序,行业监管部门将会追究其责任。
   
    西安洪振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洪律师说:"从法律角度看,这个49元包月活动的协议订得不够严密,因为没有规定协议自动延续的期限。按字面理解,这份协议应该无限期地延续下去。像这种情况,如果确实情势变化,一方需要对协议条款进行变更,应该与另一方协商或通过司法渠道来解决。像电信这样发份公告的做法显然是太简单了。"
   
    陕西当代人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儒生律师说:"协议自动延续就是要继续履行。其实,供气、供水、供电等行业与用户的协议一般也是按照一定的年限签定,以后不需另行签约,只要进行延续就行,这是一种相互的权利和义务,也是双方对于对方的一种责任和信任。但这些行业属国家公益事业定价,价格变动须报有关部门审批,近年来一般还必须召开听证会。""此外,按照新合同法的规定,双方若对格式合同产生争议,提供格式合同的一方无权利进行解释,合同另一方可以选择对自己有利的解释。况且对于这种典型的’霸王合同’,强势一方又单方面违约,终止合同,消费者可以据此进行索赔,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对于不确定的受害群体,可以联合起来进行法律诉讼。"
   
    陕西社科院社会所所长石英说,如果说西安电信明知"无限打"属于违规行为,不可能经过有关部门审批通过,还要与用户签订这样的协议,这是一种非常不负责任的行为。这也是一种垄断企业新的霸王合同,根据合同法规定,双方作为平等的主体,违约一方就应作出赔偿。
   
    一位姓张的小灵通用户对记者说:"当初,电信公司推出包月活动时,不惜笔墨地大肆宣传,常常是报纸、电视台的重要位置和版面。如今的资费变更是更应让大伙知道的事,却不仅语焉不详,而且一纸通告放在报纸的17版上,也不显眼,实在是不那么光明磊落。其实,对于大多数普通用户来说,每月180元的市话费也打不完,’包180元’和’无限打’一个样,但是,正是电信公司强辞夺理的做法和解释,深深地伤害了消费者,也许电信公司一时能够占领市场,但失去了用户的信任。"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只有你走进电信公司的缴费大厅才能见到这份通告的真"面目",而在西安街头的一些报刊亭,一年多以前已经过期的包月小灵通的大幅广告却仍十分醒目。
   
    据悉,北京电信市场近日出现松动,以后由电信企业单方制定的格式合同将由工商部门统一制定,取消以往合同中关于最终解释权归中国电信的条款。屡遭诟病并曾被中国消协点评为2004年霸王条款首位的电信格式合同终于走到了尽头。不知这个消息能否使西安电信市场有所触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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