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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拉网查超市 沈城将立法保超市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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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15 23: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沈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专门
下发《关于切实做好中秋节国庆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对全市的食品安全进行大检查,并将超市作为检查的重点之一。
<>    昨日,沈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处处长王世庆历数了本报半个月来对超市食品安全隐患的报道,并表示,这个系列报道很好,让市民对超市的盲目相信状态划上句号。
<>    本报第一篇关于超市食品安全揭黑的报道一见报,沈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就给予了充分的重视,并以督办件的形式,要求市工商局对此事进行调查处理。市工商局立即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分局对过期食品回收,在全市范围内对超市进行全面检查。
<>    随后,沈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召开工商、质监等部门的相关负责人会议,研讨超市食品安全问题,决定对超市过期食品换包装问题采取措施,不能任其发展。
<>    沈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特别要求,各部门全面落实市场巡查制度,杜绝对过期食品改装食品包装、标签等违法违规行为。
<>    沈城将立法保超市食品安全
<>    昨日记者从有关部门得知,由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起草的《沈阳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已经报到市政府法制办,等待批准。一旦获得批准,《沈阳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将以政府规章的形式出现。
<>    沈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处处长王世庆认为,该《办法》最明显的作用就是明确了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在《办法》里规定,如果超市出现食品安全问题,那么超市就是第一责任人。
<>    自揭黑幕
<>    超市负责人:“三级检查”不管换包装
<>    “大部分大型超市里出售的猪肉都来自正规的大型屠宰厂,应该说从货源上这些食品不会有问题。”那么像粘手香肠这类食品到底在哪个环节变“黑心”了呢?
<P>    昨日,沈城一家大型超市的负责人和一位超市食品的供货商分别站出来,痛揭在利益面前超市和供货商互相包庇纵容,导致“黑心肠”、“黑心肉”前仆后继的真相。
<P>    以猪肉为例,大型超市的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了肉类生鲜食品进入超市的流程。每天清晨,猪肉由屠宰厂运送到超市,检查合格后,肉被存入超市冷库中。
<P>    在超市员工上班后,猪肉会从冷库运到前台,大部分肉在柜台上直接出售,少部分被制作成精肉、精排等,在包装后摆到冷藏柜台内供消费者选购。一天的营业结束时,超市会将少部分未售出的猪肉重新放回冷库内,待明日再出售。
<P>    第二天清晨,又会有当日新屠宰的猪肉运进超市。存放在冷库内的当日鲜肉与前一天剩下的肉会一同被搬到前台进行分割,超市工作人员会对存肉进行重新包装,然后与当日的鲜肉一同出售。
<P>    在此期间,所有猪肉按规定还要经过三级检查:一是班组自检,二是生鲜食品管理部门检查,三是超市服务管理部门的抽检,无问题后方可出售。
<P>    用这位负责人的话讲,从整个流程来看,“三级检查”是非常重要的环节。在这个环节里,多数超市都会出现更改包装的事,因为换了包装,生产日期及保质期也就改变了。</P>
<P>        供货商:我们改日期超市“提成”</P>
<P>    作为一个为沈阳很多超市供货的食品供货商,王先生在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大吐苦水。他说:“我们供货商多数情况下都要受制于超市。”
<P>    王先生说:“有一些商品是我们提供给超市,而超市还有一些商品是我们派专人进行销售或者促销的,这些促销商品多数是保质期短、容易变质的食品。”
<P>    据他介绍,促销这些食品供货商就像承包超市柜台的个体户一样,商品销售多了,供货商赚钱就多,如果长期积压销售不出去,供货商就赔钱了。所以,超市内的供货商在销售自己商品的时候就会更改生产日期、延长食品“寿命”,而供货商的这一做法也得到了超市的纵容。因为市民采购完在收银台结账后,某种商品当日销售数量、销售金额的数据都会自动存在超市的电脑中。超市的工作人员在给供货商结账的时候,就自然会从金额总数里面扣除超市“提成”的那一部分。
<P>    超市冷漠症伤害了谁?
<P>    当大型超市在沈城一处矗立起它的殿堂,它俨然就成了统治一方零售业的王侯。而供货商们想进入殿堂,不得不与超市签订一个不平等的卖身契,尽管签字前供货商也明白,从此之后超市为刀俎,自己为鱼肉。
<P>    在我们看来,超市是由厅堂和货架上的商品共同构成,那么,超市和供货商应是相互依存的兄弟关系。可卖身契的签订,超市与供货商由依存关系变身为上下级关系,一个凌驾于供货商之上的商业官僚机构就此形成。
<P>    超市的冷漠症,像病毒一样传染给了部分供货商,于是超市的货架上出现了怪现象:质量抽条,正从洗涤品、食品、饮料、服装,向其他商品蔓延。
<P>    而超市是要讨好消费者的,最常见的手法就是借节假日搭设绚丽舞台,为打折大肆造势,当然促销的费用全摊在供货商身上。一名进驻沈阳北部一家大超市的供货商向本报叫苦说,过节时,超市收取的费用多达38项。此时那些脑筋快的供货商却微微一笑,拿出了招法:将商品节前提价,节日期间再标上打折价;大量的货底子节日抛出,精良的商品此时却突然隐身。
<P>    就这样,超市砍向供货商的利刃,被供货商缩身躲过,而作为消费者的我们,则成了替“罪”的羔羊。节日市场,也就此演变为超市在前台买好,供货商在后台做手脚的联手表演。
<P>    商业冷漠症已然入侵节日肌体,而我们看到的,超市在节日期间一年比一年热闹的促销场面,不过是一年比一年大的肥皂泡,虽然越来越炫目,但终究是个肥皂泡。
<P>    那么,面对超市的促销打折,我们还会抱有期待吗?</P>
<P>http://www.ln.xinhuanet.com/xwzx/2005-09/15/content_5131157.htm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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