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个人游方便在哪?</B>
<> 方便一:以往,申请赴港澳地区探亲、商务、团队旅游,均需提交与申请事由有关的证明材料。“港澳个人游”简化了证明材料,只需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无须再提交内地或港澳地区出具的与申请事由有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 方便二:无须由旅行社组团出游。申请人直接向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凭管理部门颁发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就可以直接从开放口岸前往港澳地区,无须到旅游公司报名交付旅游费用,申办通行证和签注后再由旅游公司组团出游。
<> 方便三:出入港澳地区更加方便。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管理部门为其签发访问签注,“港澳个人游”签注有效期为3个月,分为一次和两次有效,每次在港澳地区可各停留7天。
<> <B>与团队游有何区别?</B>
<> 实行“港澳个人游”后,原团队旅游的申请办法不变。申请人既可以选择以“港澳个人游”方式申请旅游,也可以选择以团队旅游方式申请,但两种方式有以下区别:
<> 区别一:申请时提交的资料不同,团队旅游须先向旅行社报名,在申请时提交旅游发票,个人赴港澳游则不需要。
<> 区别二:出游方式不同,团队旅游须由旅行社组团出游,个人赴港澳游可以自行出游。
<> 区别三:签发的签注不同,团队旅游为“L”签注,个人赴港澳游为“F”签注。
<> <B>时限多久,办证多少钱?</B>
<>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经过进一步审核,给符合条件者签发《通行证》和签注。申请人可到公安出入境部门领取证件,也可在受理时申请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送证件。
<P> 首次申请《通行证》及签注,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办结;再次申请签注,10个工作日办结。《通行证》工本费每本100元,一次有效签注每项20元,二次有效签注每项40元。
<P> <B>申办需提交什么资料?</B>
<P> 从11月起,只要是沈阳市、大连市常住户口居民就可以凭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向所在的沈阳市、大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申领《通行证》和访问签注。具体如下:
<P> 流程一:申请人到受理机关领取《中国公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审批表》1份。登记备案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须按组织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提交单位审批意见。
<P> 流程二:申请人向受理机关的民警递交申请表,并提交2寸背景为蓝色或白色的近期正面免冠数码彩色照片2张。同时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已持有效《通行证》的,提交《通行证》及复印件。
<P> 流程三:经受理民警初步审核后,给申请人出具《因私出境证件申请回执》。此回执是领取证件的凭证,申请人应妥善保管。
<P> <B>领证后怎样去港澳地区?</B>
<P> “港澳个人游”申请人可从任何开放口岸往来港澳地区。“港澳个人游”的申请次数不受限制,签注用完后可再次向公安机关申请。
<P> <B>是否越早办越好?</B>
<P> “港澳个人游”是一项长期坚持的政策,申请人不必抢在开办前几天一窝蜂的盲目办理。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警力、场地、设备等条件的制约,如果申请人特别集中,将给工作造成很大困难,也会给申请人带来不便。同时,签注的有效期为3个月,过期就会失效。因此提醒申请人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选择合适的申请时间。
<P> <B>提供的证件要真实</B>
<P> 申请“港澳个人游”时,要提供合法、真实、有效的申请资料,不如实提供真实身份或冒用他人身份骗领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P> 咨询电话 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 024 86992405;
<P> 沈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024 95001500、024 23105937。</P>
<P>转自沈阳晚报</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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